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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部:台湾专利商标可在外国主张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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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二十一日电)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今天表示,WTO会员彼此间都应享有专利及商标优先权,过去部分国家拒绝给予台湾业者优先权,经政府积极交涉,目前除了欧洲专利局因程序问题暂时无法受理台湾的优先权申请案外,只有印度尚不受理,智慧局仍将继续洽商,保障国人权益。

专利国际优先权制度主要是为了让发明人的相同发明在外国申请专利时,不会因为申请手续准备不及,而丧失核准专利的要件,并让申请人在一定期间内分别向多国申请专利时,都能以首次申请日为审查基准日,享有优先权,藉以取得多国专利保护;商标也有相同的优先权制度。

智慧局表示,国际优先权制度有助于高、新科技的引进及发展,根据规定,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均 应遵守巴黎公约及与贸易有关智慧财产权协定(WTO/ TRIPS)承认优先权制度,会员国彼此之间都应享有优 先权。

不过,智慧局多次接获申请人陈情表示,部分国家拒绝受理台湾的商标、专利优先权申请案,对国人及台商权益影响很大。经过智慧局及驻外单位积极交涉,先前曾被指拒绝受理的意大利、爱尔兰、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都已同意受理以台湾的专利、商标申请案主张优先权。

智慧局表示,目前除了欧洲专利局因为规定优先权适用的欧洲专利公约第87条修正案,尚未完成法定成员数的签署,暂时无法受理以台湾申请案主张优先权外,只有印度尚不受理以台湾申请案主张优先权,智慧局正积极透过驻外单位协商处理。

国人若遇有以台湾专利、商标申请案向国外主张优先权而遭到拒绝的情况,可向智慧局提供具体案例资料,智慧局将透过驻外单位协助处理,维护国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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