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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身份证按指纹违宪 吕秀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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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二十八日电)户籍法规定民众请领身份证要按捺指纹被大法官会议认定违宪,一直持相同主张的副总统吕秀莲今天肯定大法官会议,做出如此妥适、周延和前瞻性的决定,是固守宪政的最佳范例,再次彰显台湾是人权立国的国家。

身兼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吕秀莲下午在总统府召开记者会,对大法官会议作出第六零三号解释,宣告户籍法强制按捺指纹规定违宪,深表肯定,。

吕秀莲细数按捺指纹争议的经过,强调原先户籍法并没有规定要强制按捺指纹,是民国八十六年立法院才修法纳入,到公元二千零二年时,行政部门准备依法按捺指纹,人权咨询委员会认为有违宪之嫌,以咨询意见建议陈水扁总统,陈总统要行政院停止,当时的行政院长游锡堃就停止按捺指纹的推动。

吕秀莲说,不知道为何今年内政部突然宣布七月一日起要全民换发身份证并且要强制按捺指纹,可能是因为内阁改组所以忽略,因此她再次提出停止按捺指纹的咨询建议,获得陈总统的重视,要求行政院参采处理。

她说,感谢当时有许多民间团体也提出呼吁,陈总统与民进党党籍立委在台北宾馆茶叙时,特别要她向立委说明,立委才恍然大悟,才有赖清德等八十多名立委向大法官会议提出释宪的声请。

吕秀莲表示,非常佩服大法官会议对二千三百万人民的基本人权,作出妥适、周延和前瞻性的决定。这项法律是立法院立的,行政院本来依法行政,但法律明显违宪,行政单位没有义务实行,也没有权利违宪推动。

至于行政院和内政部主张全民按捺指纹的理由,是基于防伪、防冒和辨识,吕秀莲说,这三个主张被这项释宪案驳斥,是属于损益失衡、手段过当、不符比例,与宪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意旨不符,应从解释公布日起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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