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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女“老板” 欠税437万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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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徐夏莲/台中报导〕中市25岁轻度智障的女子谢淑玲被拿来当人头开了家“饮料店”,逃漏税437万元,靠打零工为生的父母,接到将强制执行的通知书后,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如今谢淑玲失踪,家属担心她可能被迫下海,希望发现她行踪的人,赶快通知警方或与社会局。

谢淑玲的母亲接到将强制执行的通知书后,跑到市府找律师咨询,律师将她转介至社会局救助课进行了解。助理社工王明灿调查发现,谢淑玲被冒用当人头,在中市北区开了家“世代饮料店”,不到2年的时间,营业额竟高达2千多万元,她逃漏税要被国税局追缴437万元,这家“饮料店”早已关门大吉,它其实是家酒店,不是什么饮料店。

谢母表示,女儿是轻度智障,并有身心障碍手册,她什么时候去开“饮料店”,家人都不知道,今年6月间无故失踪,已向警方报案协寻,家属担心女儿会被人头集团操控,或是被迫下海都有可能。

社会局助理社工王明灿表示,如果有人发现谢淑玲的行踪,可立即与警方或社会局联络,让她的家人及早安心,社会局联络电话︰(04)22291812转614。

未宣告禁制财产之前 智障视同有行为能力

〔记者朱俊彦/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智障女子被人充当人头负责人开店,事后被查出逃漏税,面临强制执行,法界人士认为,家人若能协助找出幕后指使者或实际经营者,法官审理时会审酌其涉案情节,从轻量刑。

法界人士指出,此案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该名智障女子为何被人找上充当人头,是否受到利诱条件交换?且当初是否察觉此事有异?事前是否知情,且其交付他人个人证件资料的动机为何?都是法官审理时量刑认定的重要考量。

此外,当事人的家属平时也应注意,当事人未宣告禁制财产前,在法律上视同有行为能力,若当事人被充当人头涉及逃漏税遭法院强制执行并查封财产后,家属不得设法将其财产转移他人名下,否则将涉及毁损债务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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