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交通部: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决 ETC合约无效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二日电)台湾交通部法规会执行秘书李明慧今天在立法院答询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已判决远通电子收费公司丧失高速公路电子收费 (ETC)最优申请人资格,依照判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与远通公司签订的合约无效。交通部长蔡堆则重申要维持大众最大利益,但并未说明要如何处理ETC违法营运状况。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进行交通部业务报告,ETC案成为立委质询焦点。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 (基隆市)质疑,远通公司已不具最优申请人资格,ETC合约也无效,无效关系人为何还可以继续收费,要求交通部将道路还给六百万驾驶人。

亲民党籍立委李鸿钧 (台北县)主张,高速公路不是营利事业,ETC兴建经费不过新台币二十亿元,应该交还政府经营。李鸿钧质询结束,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王拓 (基隆市)与他握手致意,还说“支持国有”。

对于立委收回国有的主张,蔡堆解释,如果ETC立即由政府收回,就不能进行第二阶段甄审。

无党团结联盟籍立委陈进丁 (彰化县)则说,他分析预算书显示,高速公路人工收费一年成本六亿元,改电子收费后一年高达预算十七亿元。

不过,高公局官员表示,不清楚陈进丁如何计算出上述数字,高公局没有单独对ETC编列预算,今年编列的收费站委外支出四亿八千万元,是包含人工、电子收费、清洁等各项支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