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校本条例》司法复核败诉

天主教区办学热忱不变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11月24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天主教香港教区,就《校本条例》有关成立法团校董会违反基本法提出的司法复核败诉。天主教教育事务处发表声明,对高等法院裁决深感遗憾。声明指,教区对办学的热忱不会因为司法复核的最后结果而改变,教区会极力争取属下学校,继续遵循办学团体的指示及固有信念,办好名副其实的天主教学校。

高院法官在判词中指,立法会04年通过的《校本条例》,是根据97年7月1号之前的教育政策,演变而成。而津贴学校很大程度由政府资助,政府有权调整学校的管理政策。判词又指,校本条例确实改变了天主教香港教区的办学模式,但办学团体的自主权并非绝对,自主权必须与公众问责性一致,裁定《校本条例》并无违法基本法。

《校本条例》破坏伙伴关系

天主教枢机陈日君的发言人说,会先研究判词,再作回应。教区学校联会主席张志鸿就表示对教区在《校本条例》的诉讼中败诉,感到失望,但他说,学校会秉承教区的办学理念,不会轻易交出办学权。

而教区属下有150间学校的圣公会,教育干事夏永豪说,校本条例破坏教会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他批评政府自以为是,想收回办学团体的办学权。夏永豪又说,若天主教香港教区提出上诉,圣公会会支持。

教统局欢迎高等法院的裁决,认为确定了《教育条例》内有关要求资助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的条文,没有抵触《基本法》。

备受争议的《校本条例》是在2004年通过,规定全港官津学校,最迟必须在2009年7月1日前,向教育统筹局呈交法团校董会的章程草稿,成员包括家长、教师、办学团体,以及社会人士等代表,办学团体的代表不能超过60%。

天主教香港教区指条例违反《基本法》第136、137及141条与及违反教育条例,削弱办学自主权,去年12月提出司法复核。

目前全港已有160间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50间学校已递交申请等待批核,另外有100间学校承诺在今件内成立校董会。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中小学中辍生逾15人 公布校名
施虐父母强制亲职教育 南市拟付车马费
北美最昂贵大学排名
天主教区:教学热忱不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