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民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公开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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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讯】沈佩兰2004/11/05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投诉信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我叫沈佩兰,闵行区马桥镇工农村二组村民。我的房屋所在地不属于旗忠森林体育城有限公司的迎春路项目的拆迁范围,我拒绝了“带迁”。从2004/03/18始至今,他们对我家的迫害一次比一次厉害,采用步步升级的手法!前几天即10月31日深夜,发生的恶性事件已是令人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2004年10月31日夜,疲劳的我和员工小马在八点钟就睡了,使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得以松弛。突然,正在酣睡的我们被一阵霹雳声惊醒,吓的心惊肉跳,我下意识地从床上蹦起开灯,发现大门已被打开,歹徒正在砸我们的房门。我一边叫小马报警,一边用全身力气死死顶住房门,阻止歹徒闯入。惊慌失措的小马结结巴巴地报警,我用手机对着110直嚷:“快来,快来,有人行凶”!我声嘶力竭地叫喊着,企图吓走歹徒。奇怪的是胆大的歹徒依然不走,用锐器一边使劲砸门,一边用力推门。我拼命地顶住房门,一推一顶,就象拉大锯似的来回折腾了六、七个回合。我们的投币电话机放在隔墙的小窗口中,歹徒用锐器一勾,电话机砸落在地,墙上显露出的黑黑的方洞,依稀看到歹徒在外晃动的影子,让人感到可怕。他们除了劈劈啪啪乱砸乱打外,不发任何声音,只是用敲击声吓唬我们。我们报了警,他们也不在乎,不怕,仍继续行凶!歹徒大约敲打了十分钟,走了,我看表,时间是00:05。过了五分钟后,110警员到现场,稍作查看:一共砸坏了六扇门、二扇窗户的窗栅和所有玻璃、一部投币电话机。110的警员在现场捡到一把刀,说:“小李飞刀”,肯定是歹徒遗漏的。我们俩要求当夜随警车到派出所作口录,从派出所回来,我才发现身上有多处皮外伤,骨头象散了架似的,全身瘫痪无力,心跳异常,再也无法入睡。想想实在可怕,让人胆战心惊。

次日晨,我向东边的值班民工了解情况,他说昨夜他也听到巨响,惊天动地、极其可怕,他不敢吱声。值班民工说:“有两个男人,手持电筒,打砸完后,准备走了,先用手电筒四处照照,然后大摇大摆地朝我工地相反的方向,西边走去”。

我受迫害的原因是官商勾;是因为我拒绝了“带迁”,影响了他们“擅自扩大拆迁范围”的计划;破坏了他们的权钱交易!回想下面发生的事情更让人确信有镇政府的参与:

2004/08/17 我终于接受一位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离休法官的劝告,同意找有关部门对5月1日的起火原因作分析鉴定。上午,我来到闵行区消防所,提出对5月1日的火灾起因作分析鉴定的要求。接待我的是张伟处长,我向他讲述了起火的全过程,并把大家的怀疑、分析推断的纵火嫌疑犯告诉了他。下午1点半左右,区消防所来了一个人,但是陪同的却来了四个:一个马桥镇的干部、一个我村的村长陆永明、一个村水电工,另外一个不认识。我心里只喊“奇怪!奇怪!他们怎么会一起来?我并没有要求村干部处理此事”!消防所的人说:“阿姨,起火时间离现在太长了,哪能查得出起火原因?做鉴定需要费用的,而且费用很高的。对失火人家还要罚款的。依我看,你家遭火灾已受损失,本人表示同情,罚款就免了”。那人还列举了很多失火隐患,指着我家周围说:“这电线旧了,很容易引起火灾,液化器罐也是火灾的隐患,外面的木犀很湿,温度高了也能引起火灾——”
同日下午3:20左右我养殖场来了两个陌生男人,对我员工小马说,他们是国家安全局的。一个长的胖胖的,1.72左右,白净脸,身穿T恤杉;另一个是瘦瘦的,有1.75左右,脸较黑,眼睛凹的厉害,身穿黑色T恤,黑色的裤子。他俩是开车来的,黑色桑车,车号:沪BD9131。瘦瘦的男人对小马( 女 27岁)说:“你去跟你老板说,这里很不安全,我不干了,这两天肯定要出事情”。随后他又问:“你们这里一共有多少人?”他反复地重复这句话:“我们是国家安全局的,这里很不安全,你别干了”。他边说边往门外走。胖男人始终不说话,直到走出门外时,才说了一句:“叫蔡老板送几斤蜗牛来吃”。18:30分左右,我们向马桥派出所报案,要求查明车主,查明冒充国家安全局的坏蛋以便法办。遗憾的是,派出所至今仍无声无息。

2004/08/24 大约下午5点钟我们回到养殖场,发现门又被撬开,员工小肖的房间凌乱不堪,小肖经检查发现,被窃900元。小马的房间也被翻的很乱,但她屋内不放置钱币,没有损失。大约在5点钟,我们又一次向110报警,马桥派出所警员到达现场,问小肖丢了什么东西?小肖说900元钱被偷,问她放在什么地方,告诉了他们放的地方,看了看没发现什么东西,叫小肖去派出所做记录,我说门上有鞋印(歹徒可能是用脚踢门的),也没引起110的重视。

大道理贵局比我清楚,在此不必多说,但有句话非说不可:“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今天我向行政主管部门的贵局“备案” !贵局是否对闵行区房管局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你们看着办。但有一点我要声明:今后如再发生类似事件,对我再次进行人身迫害,我就不客气了!为捍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维护我的人权,我不怕粉身碎骨!如果我真的粉身碎骨了,违法者们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由此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也将被绳之以法!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纠

闵行区马桥镇工农村沈佩兰2004/11/05
地址:马桥镇东新街2弄5号101室
邮编:201 111

附件:
1.2003/12/17致马桥镇工农村张民权书记的一份信
2.2004/08/12闵行区区长接待日给王洪泉区长的信
法治的基础在人权 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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