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传珩:审判高智晟的政治背景

解读中共政治新动向的现实文本

牟传珩

【大纪元12月22日讯】此据媒体报导:维权律师高智晟先生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本周二于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闭门开庭审理。消息传出后,引起海内外舆论的极大反响,除了海外媒体的广泛报导,一些国家的驻华使馆人权专员,也纷纷致电大陆人权人士了解情况。在此之前,已有媒体公布了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致高智义先生并耿和女士的《关于高智晟案的情况通报》。《通报》指出,北京市公安局在本案侦查阶段的违法情节是严重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样是违法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正在进行的审判阶段的做法是极为不妥的,影响极为恶劣。并为此做出定论:纵观本案,已无程式公正可言。而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周四对媒体说:

“昨天和今天,德国使馆、美国使馆、英国使馆、法国使馆的人权官员分别致电给我,详细了解12月12号高律师开庭,我们外界所知的有限资讯。这四国人权官员认为这个事件非常恶劣,他们表示让我放心、让家人放心,他们不会坐视这种情况。”

由此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中共为何不惜损害其人权改善形象,也一定要对广为世界舆论关注的“高智晟案”紧抓不舍、闭门审判的猜度。

依笔者所见,目前中共高层对高智晟案件的态度,与国内群体维权事件频发,造成其安全忧患意识高度紧张有关。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官方已明确将战略重点转向强势打压集体维权事件。这是由于全球注目的奥运将至,国内安全形势堪忧,而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既特殊又敏感的历史时期。当下,中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严重不公、腐败加剧、官民对立、贫富悬殊、执政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严重受损,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已经成为挑战现存社会秩序和建构“和谐社会”的反向力量。此据公安部上个月发布的资料,中国去年发生群体事件70,000多起。今年1到9月,发生群体事件17,900起。面对这一严峻局面,党内鹰派势力将责任归咎于“胡温新政”。他们认为,前些年地方当局对群体事件多采取高压政策,行之有效。但这几年,胡温倡导亲民路线,要求地方当局在处理群体维权事件时以疏导、安抚为主,因而导致了许多过去被压制的矛盾暴露出来,群体维权事件的数量和规模在总体上都迅速增长。今年数量虽有下降,但规模却有不断扩大趋势。一些群体性维权组织程度越来越高,暴力对抗执法的倾向也更为明显。他们更为不满的是,认为不少地方政府和警方对群体事件事前不积极疏导,出事后又迫于上级和社会的压力,在处理时都以“和平解决”为主要目标,对事件组织者和闹事者的处罚偏松,导致群体维权事件一再发生。为此,这些在党内有相当势力的人,要求最高层立即纠正这种在他们看来的宽容立场。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共今后的国内政治安全战略,将会相应地把防范、打压民众群体性事件,当作维持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相继抓捕、审判民间群体维权领袖,如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等,就是确立这一战略的现实注脚;而刚刚获得国际人权机构颁发的“住房权力卫士奖”,已关押了近一年的上海访民陈晓明,则被当局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在12月8号开庭审理,又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中共决策层这一政治新动向,已在今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决议》中向社会公开。该党的档首次专列“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是在向社会发出一个明确的政治信号。为此新华社本月8日电强调指出:“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并且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同志的面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直面现实的政治勇气。”此篇官方文章观点的核心在于:要求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这里所谓的“群体事件”,就是指民众为了维权而针对官方的集体抗争活动,因此本文称之为“群体维权事件”。新华社文章认为,目前群体事件有以下特点:重大群体事件接连发生,涉及面越来越广;在一些群体中,出现经济问题政治化的趋向;暴力对抗程度明显增强,处置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流血;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千方百计地插手、利用群体事件,企图煽动、制造动乱。由此可见,在中共意识形态深层里,仍受“敌我对抗”意识的操纵,牢牢紧绷着“阶级斗争”那根弦。

今年国内政法口多次召开会议,要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对一些群体维权的苗头及时处置,强势打压。一些鹰派官员认为,基层领导产生了麻痹思想,对群体维权的危害和严重性认识不足,对可能发生群体事件发展的趋势和恶性程度估计不到位,对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缺乏足够的准备。他们要求宁可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些,充分做好可能出的问题,甚至发生大问题的思想和工作准备。这些意见,直接影响了中共高层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的高度警觉。由此他们要求将群体维权事件预防、打压的重心下移。此据一位政法书记的撰文透露:要把70%以上的警力沉到基层一线,决不能使群众的不满情绪高涨、激化,以确保“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冲击党政机关事件;不发生农村纠纷械斗及农民闹事;不发生罢工、罢课、上街游行、请愿等群体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等越域上访维权事件。各级政府将对各责任部门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要求。相关部门对群体维权事件还会采取分化瓦解、争取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弄清群体事件的组织者、煽动者和指挥者,坚决果断处置,以根除隐患,采取“抢打出头鸟”的方法,有针对性地从严从重打击。

在这一国内政治大背景下,尽管高智晟律师仅仅是仗义执言,依法维权,但仍被看作是民间群体性维权的代表,而被保守势力视为“眼中钉”,“出头鸟”,要不惜代价、借势处置、根除隐患。由此可见,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最终作出的“高智晟案”的刑事判决书,将成为解读中共政治新动向的现实文本。

转自《民主论坛》2006-12-21(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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