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禁散养家禽或遭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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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浦慧恩香港报导/曾经发现带有H5N1病毒雀鸟尸体的大埔林村河,昨日再发现附近有大量雀粪。而禁止散养家禽条例在本周一(13日)生效后,当局连续2日没收了128只散养家禽。新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昨日就批评,政府禁止散养家禽,但又不做赔偿,做法仓卒,涉嫌违反《基本法》,不排除协助村民,提出司法复核。另外,昨日有2个关注动物的团体到渔农自然护理处递交请愿信,要求政府重视宠物主人的感受,及制定出清晰的指引和设定缓冲期。

昨日,立法会议员黄容根到锦山村至大埔中心一段林村河巡视,发现现场有多处地方遗留鸟粪,树丛下的情况更见严重。他担心,鸟粪可能带有H5N1禽流感病毒,促请食环署加强清洁工作,又呼吁居民不要接触鸟粪。

禁止散养家禽条例生效后,渔护署继续搜查非法散养家禽行动,过去2日巡查了15,000多户,在其中的22户中,共充公了128只家禽,其中94只是鸡只。

不过新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就批评政府,要求市民禁止散养家禽但又不做出赔偿的做法,既仓卒又不合理,有涉嫌违反《基本法》中有关保护私人财产的条文。他发表声明说,不排除会协助受影响市民申请司法复核,讨回公道。刘皇发又指,当局销毁农场家禽时有赔偿,但没收散养家禽时就不做赔偿,是双重标准。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则表示,会与乡议局加强沟通。他又希望市民明白禁养家禽原意是为减低禽流感的威胁及市民安全的着想。

“食我无罪 生存有罪”

昨日上午,“救救宠物禽鸟大联盟”与“保护遗弃动物协会”2个团体的代表,到渔护处要求会见处长并递交请愿信,要求政府重视宠物主人的感受,及制定出清晰的指引。有宠物鸡主人表示,多日来政府没有明确说明禁止散养家禽的缓冲期为多少天,他们质疑饲养狗只牌照才低于一年100元,而申请展览牌照则需要费用10,700多元。

其中已经饲养8年、名为“呉食得”的鸡只饲养主人芬妮陈表示,“呉食得”在室内饲养,根本接触不到其它雀鸟,而她亦于去年帮“呉食得”完成注射2次预防针。她质疑曾荫权说“特首的宠物锦鲤在户外饲养,随时有雀鸟的粪便落池,更加有机会感染禽流感……虽然是一只鸡,也同样要尊重它的生命。”

代表们带同贴有宠物鸡只照片及写上“食我无罪,生存有罪”字样的横额,渔护处处长未有接见两个团体,团体代表在递交请愿信后离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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