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电)香港“文汇报”今天引述中国权威人士透露,中国“监督法(草案)”不会被提交到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审议,但草案涉及中国当前政治架构复杂敏感的问题,仍可能成为今年“两会”代表讨论的话题。
中国“监督法”目的在加强各级人大机构和新闻媒体,监督行政、司法部门依法与执法情况,以遏制这些权力部门的腐败现象。
中国法学专家表示,“监督法”一直无法推出,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人大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矛盾关系。
专家说,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多由官员组成,本身就是人大监督的对象。“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界限模糊,利益与权力相互冲突,‘监督法’是否能顺利出台,还很难讲。”
曾参与修订“监督法”的权威人士说,二零零二年第一次提交到九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法(草案)”,由四部分组成:法律监督 (对部门法规的监督)、财政监督、人事监督和政策监督。
主要内容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原则,坚持中共领导,监督“一府两院”的职权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监督特定问题调查方面的规定和实施情况等。
二零零四年八月,“监督法(草案)”再度提交到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议上审议,最后仍遭搁置。
按照中国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或因暂不表决,经过两年仍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审议的,该法律案将终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