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霖:愿国内的维权活动健康地推进下去

——致国内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

丁子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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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讯】自从我发表了给高智晟律师的那封公开信后,我松了一口气。但是,这些天来我来回想,仍然不能完全释怀。我担心我的那封信会不会给国内的维权活动(这里我不想用“运动”这个词)泼了冷水。因此,我今天再写这封信,向各位呼吁,请你们继续把国内的维权活动健康地推进下去。我作为一个“六四”死难者的母亲,尽管也想尽一份力量,但自量已力不从心。

这里,我首先要向曾经或正在为民众的维权活动作出努力、付出代价的律师先生们和法学界人士表示敬意。在这些人士中,有我相识的,也有我虽不相识却知道他们名字的,他们是:法学家江平先生、资深大律师张思之先生、人权律师莫少平先生以及郑恩宠先生、朱久虎先生、浦志强先生、滕彪先生、高智晟先生、张星水先生、郭国汀先生。还有几位并不是开业律师,但我同样尊敬他们,他们是艾晓明女士、李柏光先生、许志永先生、陈光诚先生、杨茂东先生和范亚峰先生。也许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女士、先生漏掉了,请见谅。

他们之所以值得我尊敬,是因为他们并非一般的开业律师,也并非一般的专业知识分子,他们是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平民百姓打“民告官”官司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他们是通过一个一个个案为底层民众争取实在权益的人士。这样的人士在我们中国很稀有,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参加到他们的行列。

但是,在这里我要重申:维权归维权,政治归政治,不要把两件事搅到一块。我不反对公民从事政治活动,尤其是争取自由、民主、人权的活动。我也不反对公民在从事政治活动的同时腾出手来帮助民间的维权活动。我同样认为,这样的人士在我们中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向他们同样表示尊敬。但是,维权活动说到底是法律行为,而不是政治行为。有时民众因权利遭受严重侵害又得不到法律解决而举行游行示威、绝食抗议,那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是,抗争的目的仍然是为了使问题在法律框架内求得合理的解决。那种把中国的法律包括宪法统统斥之为“恶法”,反对在现行法范围内从事维权活动的人,他们所宣扬的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取消主义。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在目前的中国,已开始形成具有各自诉求的维权群体。如法轮功受害者群体,失地农民受害者群体、强制拆迁受害者群体,重大人为灾难受害者群体,因言获罪者群体,包括我们“六四”受害者群体,等等。这些受害群体的诉求各不相同,有的是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有的是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有的是言论权利受到了侵害,有的是信仰权利受到了侵害。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去做维护他们自身权利以外的事情,也不能要求他们去做目前不愿意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

一个权利遭到无端侵害的人,有时产生一些非理性的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可取的。作为“六四”大屠杀的受害者,我们也曾有过非理性的冲动,甚至一些成员还有过拼个鱼死网破的念头,但我们后来冷静下来了。我们意识到,“六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别的路子不现实。在“六四”十周年的时候,我们向检察院起诉了“六四”元凶李鹏,这就是按法律办事。我们不会放弃此项指控,除非他死了。以此为契机,我们定下了合理解决“六四”问题的十二字方针,即:和平理性、民主法制、协商对话。

自2000年我们用“天安门母亲”来命名“六四”受难者这个群体之后,又逐渐达成了一些共识,这些共识都写在了2001年发表的、由112位“六四”受难者签署的《天安门母亲的话》中。其中说:

“我们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们既然已经站起,就绝不再躺下。我们蒙受深重的苦难,但这苦难沉积在我们心底的已不再是牙眼相报的偏狭与仇恨,而是对道义与责任的一种承担。

“作为群体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境遇乃至政治和宗教信仰都不尽相同,但我们作为母亲,我们对自己的儿女、对所有孩子的爱,对和平、安宁的向往,对强权、暴行、杀戮的憎恶,对弱势群体及受害者的同情,却是相同的,因为这一切都出自一个母亲的天性。也许我们一无所有,也许我们做不了什么,但我们拥有一个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使我们这些孤立的个体凝聚在一起并激励我们走上寻求正义之路;也正是这种爱,使我们获得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与自信,并促使我们加入到世界上为争取自由、民主、人权而斗争的行列。

“今天,我们将把这种爱视为一种责任,希望以此来呼唤人们的良知,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和仇恨,来改变至今仍遗留在我们头脑里的对生命及人的价值的漠视。我们相信,这种来自生命源头的爱是伟大的;她作为一种责任,将使我们变得更坚强、更智慧,也将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理智、更富有人性,从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与杀戮。

“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泪流得已经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我们有责任以自己的努力来结束这不幸的历史。今天,尽管我们所处的环境仍然是那样的严峻,但我们没有理由悲观,更没有理由绝望,因为我们坚信正义、真实和爱的力量足以最终战胜强权,谎言和暴政。”

今天,我仍然坚持这样的理念,不会因各种各样的非议而有所动摇。有媒体记者问我:在我写给高智晟先生的那封信的背后有什么“深意”?我现在可以回答,所谓“深意”就是我在上面引述的那些话。我想,律师先生们虽不会用上面那些话去办案,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需要这样的信念,我更相信有这样的信念对中国的未来只会有好处而不会有坏处。

我们面临的是文明与野蛮的较量。我们要用道义和文明来“解构”(这里我想不出更好的词)专制者的野蛮和无道。前不久台湾的龙应台女士为《冰点》被封给胡锦涛写了一封信,题目叫“请用文明来说服我”。今天我要对国家领导人说的,也是这句话:请用文明来说服我!我想,假如他们不这样做的话,等待他们的必将是被今天的文明人类所唾弃。

丁子霖2006年2月28日于北京家中

(2/28/200612:31)

来源: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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