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 李建平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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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导)原八九民运上海高自联发起人之一李建平,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日前被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据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引述国内知情人士星期二说;3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李建平,该案件并交由淄博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厅负责审理。

据了解,40 岁的李建平被捕前在山东省淄博市经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他关心国家的民主政治,经常在网上发表政论性的文章,如;《胡锦涛能否抵挡‘左’的诱惑》,《纪念邓小平就是告诫江泽民》等等。

在去年5月,淄博公安和网络检查人员以“检查网络安全”为名,检查了李建平的计算机,随后以计算机里有淫秽图像为由,将李建平带走,并以“涉嫌诽谤罪”将李建平刑事拘留。第二天上午,公安又搜查了他的家,抄走了手稿、通讯录、银行存折以及国外寄来的稿费支票,6月30 日李建平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其后,检察机关曾先后两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李建平案子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星期二李建平的妻子续晖对记者表示;公安上交两次都被检察机关退回,说明公安上交的材料构不成罪证。她真的以为丈夫会被无罪释放,因为最主要的材料公安一定在前两次上交,第三次还有什么材料可补充的。她表示—

续晖:“最后一次我的律师就跟我讲,按事证判断,按常理,这时候退补两次的话,应该没事了,我没想到会到这个程度。”

记者星期二打电话到淄博市检察院询问有关情况,对方表示,这是案件秘密,不方便在电话里谈。

检察院职员:“这是牵涉秘密,我们也不能轻易的没经过事前同意,在电话里轻易接受你的采访。”

李建平的律师张星水之前也对李建平一案保持乐观的态度。就在2月18日,张星水向淄博市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关于提请对于李建平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律师建议书。

该份建议书中说,从李建平在网络上发表的文章内容来看,只是一种个人出于善意,对国家某个具体政策,和某个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完全是代表李建平的个人观点,并没有捏造虚假事实,其行为的目的是出于对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对社会的一些不法行为、不公平现象以及腐败现象提出批评,而检察院也已两次退补侦查,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不足以认定李建平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身在北京的张星水律师星期二向记者表示,他也是刚刚通过续晖才知道李建平已被正式起诉,他感到很意外,他表示星期三会赶到淄博,到法院阅卷宗及看望李建平,到时就会知道检察机关究竟以什么理由,来给李建平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说—

张星水:“侦察阶段,我们律师是看不到这个卷,而且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马上就退补了,所以这个案子在检察院停留时间非常短,所以我们没能见到。到法院阶段就能看到了,这事有多少证据?有多少篇文章有问题?”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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