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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车收运专区 26处试办 别跟垃圾车抢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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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相美/台北报导〕开车族请注意!为方便垃圾车收运垃圾临时停车,台北市环保局于26处垃圾收受点试办垃圾车收运专区,目前以立牌的方式提醒驾驶人,若在收垃圾时间停放垃圾车停放区,爱车就会被拖吊或罚款。

收运时间停车会拖吊

环保局表示,有9成垃圾车停车区原本即为红线区,所以若有车辆妨碍垃圾车停靠,清洁队员会视情况检举,一旦被拖吊,驾驶人必须缴纳2100元才能取回爱车。垃圾车停车区若是在黄线或未划任何标线的区域,车辆在收垃圾的时间未驶离而影响垃圾车停靠, 仍会被处600到1200元罚款。

台北市实施垃圾不落地以来,全市约有4000处限时定点垃圾收受点,受限于市区道路停车空间不足,有时可见体积庞大的垃圾车无法停靠路边,须与其他车辆并排,虽然清洁队员在垃圾车后方放置三角椎警示,同时也视情况引导交通,但仍会影响交通,也增加清洁队员工作及民众倒垃圾时的危险性。

为此,环保局日前向交通单位争取,经会勘后选定26处试办垃圾车收运专区,仅供垃圾车停放收运垃圾,时间由3分钟至20分钟不等。环保局第三科科长江庆辉表示,试办收受点多半位于巷口或路口,较易因并排停车而影响交通。9成试办收运专区位于红线区,其余位于黄线区或没有红黄线标线区域。

虽然红线路段原本就不能停车,但北市停车空间难寻,红线路段仍不时有车辆违规停车,造成垃圾车无法停靠,连带降低立牌的成效。

江庆辉说,若于垃圾收运时间,红线违停情况严重,清洁队员可随时检举,由警方拖吊,黄线及未设标线的路段,则会视试办期间的成效,若违停情形严重,将向交通单位讨论改绘红线的可能性。

江庆辉也坦言,有的收运点时间很短,等到拖吊车来,收运时间可能就已结束,希望民众可以尽量配合。

另外,交通局表示,未设标线的路段虽可停车,但若有立牌,仍须依照立牌指示,因此,若于收运时间停放于收运专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五十六条,汽车停车时间、位置、方式、车种若不依规定,处以600至1200元罚款。

不过,环保局的立牌仅标示“周一至周二及周四至周六”,并未详细标示各个收运点的收运时间,民众若想停黄线或未设标线区域,根本无所适从。

为此,环保局表示,会再以贴纸的方式标示清楚。

600户以上新建案 须设垃圾车停车空间

〔记者林相美/台北报导〕为彻底解决垃圾车停车问题,台北市环保局要求600户以上的新开发建案,必须划设垃圾车停车空间,否则开发案无法通过环评。若开发单位违约未设,可依法处以30万元罚款。

环保局表示,根据环评法规定,位于商业区的新开发建案高度若有20层楼、70公尺,住宅区新开发案有30层楼、100公尺高均须送环评会审议。

环保局长陈永仁表示,北市老旧社区巷道狭窄、停车空间有限,导致垃圾车临时停靠收运垃圾时,可能影响周边交通,长久之计即是于环评时,要求600户以上的新建案须设置垃圾车临时停车空间。

陈永仁解释,台北市民约262万人,全市约有4000处限时定点垃圾收受点,平均每600人使用一个收受点,因此才订出600户以上大楼须设垃圾车停车空间,垃圾车可以免于和其他车辆争道,也能方便住户丢垃圾。

环保局表示,目前已有5、6个建案符合环评会这项新规定,多数为捷运联合开发大楼,而通过环评的开发单位均于环境影响说明书承诺会设有垃圾车临时停车空间,若开发单位违背承诺,依照违反环评法第十七条“开发单位应依环境影响说明书、评估书记载内容及审查结论,切实执行”,处30万元罚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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