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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涉高雄地院滋扰案 高雄高分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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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五日电)涉及二00四年三月间高雄地院滋扰案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邱毅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上午首度开庭,邱毅否认涉案并质疑一审法官及检察官受政治力影响办案。

邱毅(高雄市)出庭应讯前接受媒体访问表示,本案一审司法审理程序充满疑点,判决刑度也较一般社会抗争事件为重,不符比例原则,他质疑全案受政治力影响办案。

他又说,承办检察官及承审法官都因“配合上意”办案,全部升官,他已掌握一些资料,将会对这些甘愿出卖司法独立人格,沦为统治者唆使的“鹰犬”的检察官及法官,提出控告,争回自己的尊严与公道。

他指出,他将继续揭弊,不受“司法迫害”影响,下午他还要针对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涉嫌炒股案,到台北地检署控告总统陈水扁、总统夫人吴淑珍及马永成涉案。

二00四年三月二十日总统大选开票当晚,邱毅不满选举结果,率众前往高雄地方法院前抗议,直到隔天凌晨情绪激动群众与警方发生冲突,群众有人推挤地方法院大门,还有人开车冲撞,造成多名员警受伤,被高雄地检署依首谋聚众妨害公务、违反集会游行法、伤害、毁损等罪嫌,提起公诉,并求刑两年六个月,二月二十四日被高雄地方法院依首谋聚众妨害公务罪判处一年六月。

一审承审法官认为,邱毅身为立委,为公众人物,其行为对社会具相当的影响力,对总统选举重大争议,本应循合法途径解决,理性化解群众情绪,避免可能的冲突,但他反而指挥领导群众,非法集会并指挥宣传车冲撞法院铁门的暴力手段,足以对社会产生不良示范,犯后犹企图正当化犯行,因此不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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