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沙井承办商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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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前日沙田源禾路一个沙井,两名工人吸入有毒气体不幸死亡。昨日工业伤亡权益会及建筑地盘职工会代表,联同沙井意外的死者家属,与渠务署开会。他们表示,现时最重要是先处理好死者的身后事,但当局仍未向他们解释调查结果,渠务署已安排他们于今日与工程的承办商会面。

其中一名死者家属昨日下午到渠务署抗议,指署方监管外判工程不力,令工人丧生,要求署方尽快安排承判商与家属商讨善后问题,并尽快查明真相,与及检讨外判工程机制。

工伤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说,渠务署事前亦有责任,监管承办商遵守规定。他又说,承办商已承诺支付两名工人的殓葬费。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形容是不幸事件,又表示出事的工程由三判负责,会同渠务署研究,减少分判层数,以便监管。

张建宗强调,雇主对员工的安全,有绝对责任,不能疏忽,工人工作时自己亦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劳工处表示,正调查承建商有否违法。劳工处强调,突击巡查不限于办公时间,即使沙井工程在晚间进行,亦不能逃避巡查。

渠务署或会提出检控

渠务署继续调查沙田源禾路沙井意外。渠务署技术秘书李钜标表示,承办商至今仍未向渠务署提交工作许可证,未能证明事前有进行风险评估;承建商亦无预先通报渠务署会派工人落沙井,不符合约规定。

李钜标又表示,渠务署已收到承建商报告,但有很多问题要跟进,例如承建商指工人配戴的安全设备,与政府人员现场的观察有出入。同时亦发现发生意外的沙井不是工程范围,怀疑承办商为方便修补4百米外的污水渠,派工人进入沙井抽走积水,令工作在一个干爽的环境下进行,但事前没有向渠务署报告这部分的工程。

渠务署初步认为,沙田沙井工业意外的承建商有违反合约条款之嫌,当局或会提出检控。他强调,若承办商知会渠务署要进入沙井,署方会派员监察工人进入沙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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