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耀星案警示:金钱是为贪官默默累积的刑期

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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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有句谐语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它生动地刻画了金钱对于现代人的重要意义。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没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自己拥有更多的金钱,除非他是傻瓜。然而,金钱却并非越多越好,更不是金钱越多越幸福,金钱也会给人带来巨大精神折磨,造成恐怖和不安,特别是这些钱来路不正时。这不,曾是“抗非英雄”的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就为自己“坐拥”千万元现金而被送上法庭。

罗耀星,这位昔日的抗击非典功臣于8月2日坐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席上,被指控在2001年至2006年4月间,在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分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采购疫苗的过程中,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共42次收受贿赂,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而罗的妻子却供出了1800多万非法财产。

许多人或许会认为,罗耀星受贿如此巨额钱财,那他一定是住豪宅、坐名车,穿名牌、包二奶甚至拥有“情妇团队”,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整日过着无忧无虑神仙般的生活。而罗耀星的实际生活似乎恰恰相反,虽然他受贿达1,000多万,但他却整日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我们不妨看一看罗收贿后的具体表现:

据罗交待,每次收到的现金他都会放在家里的保险柜、密码箱中,但是随着受贿金额的巨增,家中已不便于存放大量的现金,之后装不下了就干脆租了新鸿花园A幢808室专放赃款,并用黑塑料袋扎成一捆一捆的。对于那一屋子的钱,罗并不敢拿出去花,更不敢存入银行,甚至收的钱有多少,也不敢细算。这也许是罗交待的受贿数额与其妻子供出的数额相差巨大的原因之一吧。随着屋子里的钱越来越多,罗也越来越感到了害怕。案发前,当他认真清点了一下钱数后,自己对收受的钱数都感到很吃惊,“原来都这么多钱了”。最后在巨大的心理恐惧和法律震慑下,罗耀星不得不选择了投案自首。

罗耀星的情况也许是众多贪官中的一个典型,它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贪官们往往都具有严重的“精神分裂”人格,一方面贪欲膨胀,欲壑难填,对于别人送来的钱物来者不拒,疯狂进行权力寻租,丝毫不觉不断积累的赃款也在默默地为自己累加着刑期,而另一方面又慑于法律威严,害怕事情暴露受到法律制裁,于是“葛朗台式”地收受看守着不义之财,花又不敢花,存也不敢存,金钱成了生活中最大的负担,整日生活在提心吊胆中。他们体会到了做个贪官的不易,做贪官也要接受巨大的心理考验!

罗耀星受贿案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对于收受的巨额财产,罗既没有挥霍,也没有转移,甚至也不存在绝大多数贪官的痼疾──包养情妇,在罗的整个案件中没有任何一个机关提到生活作风问题。这对年仅39岁的罗耀星来说,颇为出人意料。这样一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国家的经济损失,也许在法院量刑时会有利于罗耀星。

不管怎样,曾是人民功臣的罗耀星“辛辛苦苦”五、六年,收受贿赂上千万,虽然满足了一时的权力欲和占有欲,但自己却并未从中“受益”,不敢花也不敢存,相反却整日生活在恐惧中,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难免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笔者认为,罗耀星受贿案的最大警示是,对于贪官来说,金钱决不是财富,而是为贪官默默累积的刑期!

(2006年8月3日)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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