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评“法官未经批准不准接受采访”

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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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6日讯】民主是目前中国的主流,处于蓬勃发展之势,可是时不时却有这么一些家伙,大放厥词,充当阻碍民主进程的破坏和保守者。这不,前段时间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世华就一再说“乡镇长直选违宪”,而这段时间针对外国通讯社明目张胆的封锁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议论,最近又出现了“法官未经批准不准接受采访”的要求。

据9月13日的《新京报》报导,最高院院长肖扬12日在北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新闻发布体制正式建立。未经批准,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议论。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应由新闻宣传部门统一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当天还强调,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法院工作纪律,而以下内容一律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未成年当事人情况的各种资料;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除审判结果和必须发布的事实、理由以外的其他内容;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情况及上下级法院的内部函件;院领导指示不得发布的其他信息。曹建明还指出,有关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各种综合性数字,未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不得发布。

对于这样的限制采访,过去早就有过,在几年前我们当地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就有过这样的规定,凡是处于侦查阶段的案子,一律不准报导,除非等到结案法院判决后,才会轻描淡写的予以“新闻通稿”方式报导或者干脆不报导。主要理由据说是害怕影响法官判案。当然这条规定是通过宣传部和新闻出版局下发的,记者对这一规定都不理解,尤其是跑法院口的记者更是意见很大,但因为中国一般是权力大于新闻,理解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记者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一种摆设和宣传工具而已。这次由肖扬院长直接说出来,似乎还是首次。既然由肖扬院长说出来,可见事情已经发展到非说不可了。

肖扬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它背后的理由是什么,是什么样的事件促使他作出这样的规定?据分析可能有这么几大理由:

一是许多新闻报导损坏了法院的光辉形象。比如最近的富士康事件,在案件还没有了结的情况下,新闻媒体大肆报导,无疑揭开了法院的走狗内幕,这当然有损法院的光辉形象。至于这几年所报导的冤案、错案等等,更是给党和政府脸上抹了黑。与其这样处于舆论的监督下,倒不如索性不予报导,隐藏在暗处,像驼鸟一样,自以为别人不知道,眼不见心不烦么,这样多好啊!

二是中国法院的黑是很有名的,法官吃黑钱、判黑案也是比比皆是,如果把案子置于阳光下,这黑钱怎么吃?这人情怎么走?广大法官义愤填膺,声讨的浪潮一波又一波,肖扬不得不作出这个“不准报导”规定。再说作为地方法院,许多级别是低于媒体的,所以只有肖扬才能下出这样的命令,才能让媒体闭口,也才有他能出面保护自己的喽罗们。

三是大概和目前的国内形势有很大的关系。最近中国加强了舆论的控制,封锁国外通讯社就是明显的例子,虽然中共对舆论管制一直很严,早就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最近突然重申,这说明控制更加强了。要不然,肖扬也绝对不会借助这个大好机会“扼住中国民主进程的”。

当然这些理由是摆不到桌面上的。而肖扬摆到桌面上的理由是什么呢?第一是因为设立了发言人制度。这大概是汲取外交部发言人制度设立的,但大家知道外交部发言人语言的真实性历来是大打折扣的,国内许多部门也搞这个发言人制度,无疑是统一口径,掩盖事实真相左为目的。再说这个发言人是由自己设立的,这犹如老鼠让老鼠作发言人,老虎选择了老虎作发言人,你想老鼠和虎的嘴里能说出什么话,还不是好话说尽,真话不吐口吗,老百姓依然蒙在鼓里吗?

第二个理由就是要经当地宣传部门批准和有关部门批准。依照中国的常规,申请批准一般就是不批,再说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像县级部门又怎么批准?向当地的官官相护的部门申请批准?那不是自找苦吃,如果是表扬报导,倒还有可能,但如果是舆论监督式的报导,那不是羊入虎口?

第三个理由就是害怕泄露机密。像这样的要求,以后任何一个法官都可以以机密拒绝舆论监督,那舆论监督还不是形同虚设?

第四个理由,这也是法院一直强调的理由,那就是害怕影响法官判案。这个理由最站不住脚。怎么影响了?如果法官坚持正义,依法判案,舆论又怎么会影响你?如果你枉法判案,收黑钱,判黑案,当然舆论监督是“会影响你判案的”,这不更好吗?

所以,肖扬所谓的几大理由其实均不能成立,他的实质是在否决舆论监督,保护一个部门的私利。这件事也证明了中国舆论监督的无能为力,新闻媒体的权力走狗化的本质。肖扬的讲话发布后,有记者表示:“管他那么多,我们该报的就报,顶多给他们来个“拒绝采访”,最后被动的还是他们!“这就有点太天真了,在一个新闻不自由的国家里,你敢报报试试,看人家怎么收拾你:一是给报社一个黄牌,二是把你开除,今生今世不准再从事新闻职业,有些心坏的报社领导还会泄愤于你,再扣点你的什么精神损失费、形象损失费呢。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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