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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违卖3古迹 限期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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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学庸、陈丽珠/台北报导〕台湾银行最近上网公告将连同地上物标售所辖北投台银旧宿舍、天母白屋、齐东街日式宿舍群等大批古迹基地,引起台北市政府关注。

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台银径行标售前未先行告知文化主管机关,已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因此在日前行文台银,限期1个月内撤销招标公告、重新办理呈报,并对3处老旧古迹展开修缮工作,否则将依法开罚。

去年年初正式上路的新版文资法,增列条文规范古迹管理单位必须依法妥善维护古迹,否则将受罚,一旦台银1个月后仍未进行改善,将成为文资法施行24年来第一个因为未善尽维护之责,以及私自变卖古迹而受罚的单位。 台银所辖的北投旧宿舍、天母白屋、齐东街日式宿舍群,由于分别位在新北投温泉观光区、天母闹区及市中心区,建物基地过去一向被建商、财团觊觎,期盼重新开发,台银不久前悄悄上网公告招标,计划连地带屋一并脱手。

文化局表示,几乎百分之百股份都是官股的台银究竟是民间企业或官方机构仍有疑义;如果台银是公家机关,依土地法规定,公有古迹不得变更为私有、变卖国土,即使台银完成招标,契约也将宣告无效;如果台银是民间企业,招标前未告知地方文化主管机关的作法,也已经违反文资法第28条规定。

月内未修缮 最重罚50万

文化局行文要求台银在1个月内限期撤销招标公告、重新呈报标售计划,否则将被罚处3至15万元;另外,由于台银长年放任所辖古迹凋零残败,已违反文资法第97条规定,若不在1个月内着手修缮古迹,也将依法开罚10至50万元。

台银主管指出,标售案并无违法,倘若文化局有意见,可以明白指出违法之处,若台银误解法令,不排除停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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