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渔场遭官方霸占

武汉上千东湖渔民抗争护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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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近期,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管理区湖光村因市政府对东湖风景区进行改制,并对东湖范围内的所有资源直接进行托管。这一改制,涉及到湖光村一千多名村民的利益,在没有任何赔偿和安置的情况下,让村民原本为讨回湖泊权的路变得更加艰难。《民主与观察》的负责人刘飞跃认为,双方的矛盾大有升级之势。

据村民透露,湖光村有一千多村民。武汉市政府于6月1日发布了“10号文件”征地,涉及湖泊、渔场6000亩和土地300亩。变更资源使用权后,只有一家国营渔场的职工获得补偿和重新安置,湖光村一千多名村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和安置。

湖光村村民不服,认为他们也拥有享用资源的资格。为了讨回公道,今年9月11日,湖光村村民在公路上挂起了“还我土地,还我湖泊,还我生存权”等18幅标语,有150多人去乡政府上访,并派人守卫湖面,阻止原渔场人员进行捕渔。

据刘飞跃透露,14日政府派来几十人,试图强行取下标语,并恐吓维权代表李先生。15日东湖管理区一位副区长要李先生将路上的标语取下来,并警告说:“老李,现在形势对你很不利。”李先生无奈地说:“我都70多岁了,杀头坐牢都认了。”

一位村民说:“在大路上的标语已拿下来了,小路上还有一些,如果问题不解决,我们还准备到北京去上访。”

记者拨通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东湖那边的资源已托管移交,其它情况我不清楚。”该名工作人员给了记者另一个电话,但打去无人接听。

湖光村村民在公路上挂起了不同的标语(由刘飞跃提供)

湖光村村民在公路上挂起了不同的标语(由刘飞跃提供)

湖光村村民在公路上挂起了不同的标语(由刘飞跃提供)

历史遗留的问题

湖光村村民世代住在东湖湖边,过着半农半渔的生活,50年代大刮“共产风”时期,湖光村所在的和平公社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原本由村民经营的湖泊、渔场、土地、电站、大屋和网船据为党有和无偿使用。

所谓“共产风”是指:“1958年,是中共大刮“共产风”的疯狂年代,生产队的物资、资金与劳力无偿地被公社及上级机关占有使用,试图达到社员与社员之间贫富均等,这种现象即所谓‘一平二调’。”

自从湖面及土地等被强占后,湖光村村民从1972年就开始进行了要回属于自己资源的行动。至今已30多年了,当地政府未给湖光村村民任何补偿和安置。而和湖光村同样遭遇的风光村和渔光村,湖面归还村民后,30年来共获取了数千万元人民币的利益,但和平乡却始终不获归还。

最近几年,乡镇企业纷纷破产,湖光村的资源非常有限,农民生活很困难。湖光村村民于今年2月开始,再次向当地政府要回资产的维权活动,但村民们的级级上访,并未获得当地政府的妥善处理。

而武汉市政府的“10号文件”的实施,10,000亩的湖泊渔场,管委会要托管6,000亩;八百多亩的土地,管委会要托管三百多亩,这样村民的利益再次被侵占。

刘飞跃指出,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共产风的遗毒还是非常厉害,感受到文革带给国家和民族的灾难还在,这个湖也是那时候被吞掉的;当广大百姓和政府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中共的法律制度没有真正维护百姓的权利,反而用各种名义来强抢百姓的财产,现有的法律制度,不是站在弱者的一方,仍然站在权力这一方。

东湖(由刘飞跃提供)

(由刘飞跃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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