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无女 中国近七成女性求职遭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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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随着中国高等院校逐年扩大招生,女大学生所占比例持续增长,但就业市场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调,加上性别歧视,使女大学生面临极大的就业压力。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约七成女大学生认为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现象。

中国“国际在线”网站引述统计数据,二零零五年中国女大学生占毕业生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四;二零零六年高校毕业生激增至四百一十三万人,其中女性比例居高不下。

但二零零六年中国对毕业生需求约一百六十六万多人,比二零零五年实际就业减少百分之二十二。需求和供给严重失调,使女大学生就业压力骤增。

另外,女大学生求职还常遭遇性别歧视。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最近组织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就业面临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

调查显示,目前约七成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而超过四成女大学生认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性别歧视,其中以政府机关歧视最严重,其次是事业单位,第三是国有企业。

在一些招聘会上,部分企业只招收男性,一看应聘者是女的,连面谈机会都不给。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而多数用人单位表面上一视同仁,不论男女,求职简历来者不拒,但在面试通知时却是有男无女。

一名应届毕业女生说,她曾经到一家研究所面试,只被问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有没有男朋友,第二个问题是有没有和男朋友同居,第三个问题是薪水要求多少。

一名广州人才市场职业顾问认为,类似的“隐形歧视”对女性就业造成不良影响,很多女大学生不了解无法顺利就业的原因,“受了伤害却不知是哪里打过来的冷拳”。

不过,不少企业认为,女性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后,将面临怀孕、生育等一系列问题,难免会给单位用工造成不便,除了工资及福利待遇得照常支付外,公司还得另外聘请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回到岗位后,公司还要解决新聘员工问题。而聘用男性员工,不仅少了很多麻烦,还可节约成本,避免“性别亏损”。

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不仅挫伤女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积极性,还可能助长部分女学生“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

中国大陆“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特殊要求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报导说,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而且女性求职者遭遇性别歧视,想起诉用人单位,维护自身权益,却困难重重。

法律专家认为,即使女性求职者最终选择起诉,但歧视证据难以保全,缺乏证据,用人单位会找出各种借口,掩盖歧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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