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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罪防治法十周年 妇团吁正视妇幼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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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二十二日电)日前屏东警方侦破“槟榔西施之狼”案,嫌犯高宗毅在近七年来,犯下性侵案达十一件以上;对照今天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迈入十周年更显讽刺,现代妇女基金会今天召开记者会,呼吁警政、司法、社政体制进行各项检视,关心及正视妇幼安全,让民众减低对人身安全的恐惧。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张锦丽表示,仍有数起连续性犯罪未破获的案件,如中山之狼、大台北公寓之狼、高雄手套之狼等,都让人闻之感到恐惧,究竟还有多少“狼”流窜于社区?她认为,民众有知的权力,当案件发生后,警察单位应有预警社区民众的作为,让民众提高警觉,保护自身安全。

现代妇女基金会也借此呼吁,警政单位应建立性侵害案件的资料库管理系统,迅速掌握连续犯罪的案件;并且组成专案小组,尽速侦破重大连续性侵害案件。

依据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的统计资料,九十五年共接获六千六百零一件性侵害案件的通报,平均一天至少有十八点一件性侵害案件,在全台各角落发生。

由于性侵害案件的隐匿性较高,现代妇女基金会指出,若以专家、学者评估,可能有七至十倍的黑数来计算,一年有四万至六万件的案量,性侵害犯罪的严重性值得关切。

长期推动妇女法案的王如玄律师指出,九十四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加强性罪犯社区监控机制、登记及公告制度的实施,除了有效追缉性罪犯外,更希望能在性罪犯入监后,获得专业的强制诊疗成效,或是在出狱后能获得良好的监控机制。

然而事实上,对于连续犯下多起性犯罪的重大强奸犯,以及近日花莲魏姓加害人出狱不到一年又企图犯案,这些人是否在狱中获得有效治疗?出狱后是否能有效获得监控?如果在狱中无治疗成效再犯率高的性罪犯,是否已建制另入他处的治疗处所,作长期治疗推动的准备?

目前法务部电子监控才展开二个月,是否相关配套措施都已具备?基金会期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关心及正视妇幼安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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