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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霸凌 校园新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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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袁世忠/综合报导〕校园霸凌一直是许多师长、教育团体忧虑的问题,不过,根据一项美国调查发现,随着网路发展,有三分之一的美国青少年在即时通讯、社交网站中,遭到同侪的霸凌行为,“网路霸凌”似已悄悄地取代校园霸凌。

根据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调查显示,有十二点六%的受访者曾接到威胁其生命之类的讯息、五%表示对自身安全感到害怕。而网路霸凌男女比例几乎差不多,大约有三十八点三%的女生,和三十四点四%的男生会做这种事情。

调查也指出,女孩间的网路霸凌往往更狡猾、更具杀伤力、迂回。她们常用的羞辱性字眼是“肥仔、丑八怪、泼妇、妓女”等,而且还会散布谣言和谎话。

这些现象曾经导致自杀的情形:在2005年,一名住在佛罗里达州的十五岁男孩,因为受不了在网路上被骚扰了两年,自杀寻求解脱。

网路霸凌在台湾也发生过不少案例,有些用留言瘫痪对方部落格留言版,有些则是以辱骂信件塞爆对方信箱。今年年初,有名员警因为侦办大学生网路性交易案,结果遭到对方冒名四处留言辱骂长官、挑衅黑道,并留下联络方式,还把警员的相片乱改后,张贴到色情网站等。

台湾最大的批踢踢BBS站新闻部长高嘉瑜表示,虽然拥有超过六千个看板,但是在版主们的管理下,只要贴文出现恶意骚扰、攻击的文字,就会立刻处理,因此没有发生重大的霸凌事件。另外,还有恨板供网友发泄不满,只要没有贴出真实的个人资料,站方都不会干预。

提供部落格、家族、贴图、拍卖等多项服务的PCHome公关副理曾淑华也指出,这类行为通常会伴随着侵犯隐私、诽谤,因此一旦接获网友投诉,站方会先检视是否有违法之虞,再决定是否取下。

曾淑华建议,网友一旦遇到这类行为,不论是否提出告诉,都应该先保存证据,其次可以向网站、平台管理员申诉。至于预防的作法,以新闻台、部落格为例,因为这些骚扰者的留言,往往删除后,对方又会重复贴,因此消极的可以关闭留言功能,也可以设置密码,供亲朋好友使用。

小法典︰触法? 视内容而定

“网路霸凌”的行为是否触法,必须视留言内容而定,刑事警察局认为,假如是单纯的骚扰,例如嘲笑人个子矮、长相丑,而且只要没有将这些内容发表在公开讨论区上,并没有违法。

但若留言的内容,已足以让当事人感到名誉受损,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一○条诽谤罪,可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假如当事人对内容有心生畏惧的感觉,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五条妨害自由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若情节严重,则违反第三四六条恐吓罪,可处6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记者黄敦砚 )

小档案︰网路霸凌

“网路霸凌”(Cyberbullying )是网路发达后的产物之一,行为包括在电子邮件中写脏话,或是透过即时通对话,不时地传送凌辱性的字眼骚扰他人。去年英国一项研究发现,该国每十名青少年中,就有一人曾收到网路恶霸发送的威胁性电子邮件或难听谣言欺凌。

美国也有研究指出,受到网路匿名性的影响,不少网友平时可能是乖乖牌,但是一上网却摇身成为欺凌他人的恶霸,单以去年为例,有四成二的美国学生当过网路霸凌。

(记者袁世忠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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