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割下女儿双耳冲进马桶被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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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1日讯】重庆潼南县女子陈某狠心割下14岁亲生女儿的双耳,今年5月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六年。近日,这一轰动一时的“母亲割亲生女儿耳朵案”终于尘埃落定,“割耳母亲”陈某二审被判缓刑。

据新快报10月11日报导,日前,花都区法院少年庭代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终审判决:考虑到长期关押母亲陈某,会对受害人今后的成长不利,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检察院指控,2005年10月27日零时许,重庆潼南县女子陈某在自家租住的花都区新华街新华村一出租屋中,拿着菜刀爬到熟睡的女儿阿俊(化名)床上,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残忍地割下女儿阿俊的两只耳朵,随后还把耳朵冲进了马桶。

约一分钟后,陈某打电话叫在外开摩托车搭客的丈夫赖某回家,送阿俊去花都区人民医院医治。花都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将陈某抓获。

陈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称,事发当晚,她梦见和女儿打架,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将女儿的耳朵割了放在手上。她当时感到很害怕,就将耳朵丢在厕所里,并在厨房洗了刀和手上的血。

阿俊在医院经初步治疗苏醒后,表示不愿追究其母亲陈某的责任。但警方经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证实陈某并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2007年4月20日,花都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陈某被控故意伤害罪。

2007年5月10日,花都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陈某不服法院判决,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中,考虑到长期关押陈某对改善母女关系不利,对阿俊今后的成长也不利,且陈某已具有一定的悔意。终审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陈某宣告缓刑。

如今,阿俊经过两期手术后,已成功地植上了人造耳朵,并在花都区一所民办学校读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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