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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雇外劳蹓狗?劳委会:查证如违法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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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四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王荣璋、黄淑英今天质询时质疑社福外劳如看护工条件放宽,以致有演艺人员在电视节目大谈家中外劳蹓狗等事,行政院劳委会主任委员卢天麟答询时承诺要由各县市外劳查察员去查,如果是非法使用外劳,劳委会将责无旁贷要处理。

劳委会职训局外劳作业组组长蔡孟良表示,依照就业服务法,如果没有资格却申请雇用外劳,等于申请不实,将处以新台币三十万元到一百五十万元罚金;有资格雇用却使用别人的外劳或非法外劳,则将处以新台币十五万元到七十五万元罚金;至于有资格聘用却违规使用外劳,如叫外劳看店,则处以三万元到十五万元罚金,并限期改善,未改善则将撤销其外劳雇用许可。

王荣璋质询指出,社福外籍劳工聘雇条件是否放宽?卢天麟答询说没有放宽,还是要经医生同意及相关主管机关规定的程序才可聘用。

王荣璋又说,最近在电视上有演艺人员谈外劳的节目,谈话内容包括聘雇外劳既要求皮肤颜色要白,人又要漂亮、聪明,还有外劳帮雇主蹓狗,甚至两名外劳蹓狗时吵架,就为了是谁家的狗咬了谁家的狗,令人觉得像演艺人员以及其他待遇好的人就可以请外劳,他认为聘雇外劳的社会观感也很重要,劳委会应检讨。

卢天麟答询说,从道电视节目上看,他知道有徐乃麟、王伟忠等知名演艺人员家里有聘雇外劳,如果是非法使用,劳委会责无旁贷,这要由各县市外劳查察员去查,不过,过去曾经有外劳查察员到家查访时查不到的情形。

王荣璋(不分区)、黄淑英(不分区)质询问劳委会是不是做不到?如果是电视节目像“谁来当家”里讲的人,外劳查察员去查不到,站岗三天,雇主就会“冻未条(受不了)”。

卢天麟表示,劳委会不是做不到,他承诺会向电视公司调录影带,再请外劳查察员去查,如有违法,劳委会责无旁贷,一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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