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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查贿 绿反对 蓝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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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忠荣、陈诗婷/台北报导〕针对蓝营所提公职人员选罢法修正草案,将查贿时程界定为“经登记为候选人后”,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昨天表示,此条文内容无异鼓励提前贿选,民进党团绝对无法接受。

亲民党团总召傅?萁提案修改公职人员选罢法,将期约、贿选时程限缩为“经登记为候选人后”,获得国、亲、台联、无盟党团支持。

在外界质疑下,国亲昨天态度转趋低调,强调修法是因现行法务部“贿选犯行例举”过于严苛,法务部已承诺尽速修改该行政命令,是否修法“我们可以再做讨论”,朝野将于明天(30日 )再进行朝野协商。

民进党立委陈金德表示,现行选罢法规范得很清楚,只要有“期约、交付贿赂或不正利益”,不管是参选人或助选员,都是法律规范的对象。亲民党所提修正草案却界定为“经登记为候选人后”,简直是“保障贿选条款”。

陈金德说,按蓝营版本,登记成为候选人之前,所有贿选行为都不算贿选,而且贿选行为只规范候选人,候选人的助选员、竞选总干事等都不再是法律规范范围,选风势必受到冲击。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表示,立委可能连赠送摸彩品、去庙里添香油钱,都会被司法机关认定贿选,这样的界定方式确有检讨必要;亲民党团总召傅?萁则说,照目前标准,已有多名绿军参选人被检察官锁定有贿选嫌疑,蓝绿其实私下都支持修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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