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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特别费案不起诉 马:检方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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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三十一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今天在宜兰表示,检方侦办首长特别费案在领据核销部分,只要账户内支出大于收入,仅有他被起诉,显见检方标准不一,呼吁检察系统尽快能有统一的见解。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昨天侦查终结,翁岳生获不起诉处分。检方侦办特别费案至今,单据部分若以他人发票核销,便以贪污罪起诉;以领据核销部分,只要账户内支出大于收入,检方均“从宽认定”为因公支用。基于“从宽认定”原则,检察官清查马英九汇出款项及其他账户的因公支出款项,但总额仍短少一千一百余万元。。

马英九上午说,翁岳生特别费案检方以不起诉处分,这样的做法应该是正确的,单据部分如果没有假发票,领据部分如果都已用完,就应该不起诉处分。今年三月十二日,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台南市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案时,有关不需要单据部分,也就是依领据列报部分就是这样处理。

马英九表示,其实国务机要费及他的一审判决也都是这样处理,所以用这个做为将来统一的见解,他觉得一个正确的方向,这样可以避免“殃及无辜”,让许多行政首长依惯例使用特别费时,免于遭遇到无妄之灾。

马英九认为,他的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即使这时检察系统有统一的见解,现在也对他没有什么帮助;但他还是要呼吁希望检察系统赶快能有统一的见解,不要在这些实在没有必要的追究的案件上,耗费太多的司法资源。

他说,自已的特别费早已全部用完,但是还是遭到起诉,检方前后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不过依据检方的调查,检方清查马英九账户后,发现他的支出款项与一千五百余万元的特别费入账金额相差甚大。基于“从宽认定”原则,检察官持续清查马英九汇出款项及其他账户的因公支出款项,但总额仍短少一千一百余万元。

马英九表示,这件事大家都可以看得很清楚,到现在为止所有涉及依领据列报的部分,只有他被检方起诉,但一审判决时是无罪的,这跟他一开始就强调根本就没有罪,既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没有犯罪的行为,看法上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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