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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籍配偶归化财力证明放宽 近8万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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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内政部30日公告修正国籍法施行细则,放宽采认的财力证明条件,未来只要外偶本人或配偶具有技能检定证照,就可以作为财力证明的依据。户政司长谢爱龄也说明外籍配偶入境到归化的申请流程,最快4年外籍配偶就可取得台湾身份证。

内政部次长林美珠3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外籍配偶申请规划国籍将从宽认定财力证明,将影响在台尚未归化的78,000余名的外籍配偶,新措施可望在今年底前实施。她说,过去内政部对于未能提出财力证明的申请案,多采“个案事实认定”,但因个案认定太多,因此把当中几个态样给例示出来。

根据新修正的国籍法施行细则,过去外籍配偶归化台湾国籍,除了原定应提出所得扣缴暨免扣缴凭单、纳税证明书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外,新增列包含雇主开立载明薪资所的及聘雇期间证明、动产或不动产估价总值达劳委会基本工资24倍证明(也就是旧制38万、新制41万元以上),另外具备台湾政府机关核发的技能检定证明文件,同时只要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具备技能检定证明并且保证申请人生活无虞也可以作为依据。

此外,过去财力金额的采计范围包括本人、配偶以及本人在国内设有户籍的父母,未来也将纳入配偶在国内设有户籍的父母。林美珠强调,外籍配偶如果生活确实无虞,但却无法检附上述的财力证明者,仍可提出各种有利证明,让内政部依法“就个案实际情况审酌”。

经统计,到今年10月底止,在台湾的外籍配偶总数为136,500人,其中已归化中华民国籍者为58,356人,还有78,144人尚未归化。

谢爱龄说,外籍配偶从入境到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最少需要4年的时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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