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蹊跷出狱 吉林高院5法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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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六年前“吉林省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而且因在监狱进行“技术革新”,服刑三年即告出狱。刘文义蹊跷减刑,经举报后,今年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被吉林警方抓获。

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郑绪达在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与刑三庭法官李永军以及四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大伟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郑绪达为该市知名律师,是长春市政协常委,由此结识各界要人,被认为颇有能量。此番涉案,刑拘通知显示正是“介绍贿赂罪”。

吉林高院涉案四名法官中,宋翔是吉林省刑事审判权威,长期担任刑一庭庭长要职,为该院重量级人物。

另三名法官也曾均为刑一庭成员,在宋翔手下任职。其中,刘建伟今年45岁,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法院系统工作二十余年,今年3月底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刑三庭副庭长。

“辽源打黑第一案”

据南方周末报导,此案缘于六年前的一桩旧案,被称为“辽源打黑第一案”。

刘文义,现年40岁,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福街镇人。据当地街坊介绍,刘家共有兄弟五人,刘文义排行最末。从中学起,刘文义便和邻居李丙源(绰号五丙子)等多人一起聚众闹事,在当地颇有恶名。

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岁的刘文义即被辽源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释放后,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辽源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三年。

1993年,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二十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在该组织内部,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其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刘老五以其势力控制辽源商界,其三哥刘文武则颇有经济头脑,刘氏兄弟互为依托,“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
  
三审三减:从20年到5年

2001年9月前后,辽源警方抓获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十多人。

2002年7月,辽源市检察院对刘文义及其组织共11名主要成员提起公诉。

当年8月2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文义被认定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项罪名,总刑期3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骨干成员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

刘文义随后提起上诉。2003年9月,辽源市中院一审改判,刘文义被减刑至15年。

一审改判后,刘文义原有七项罪名被减为五项,变动最大的是,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不在其列。

改判后,刘文义再度提出上诉。2003年年底,经吉林省高院审理后,二审判决,刘文义的刑期再度从15年缩减为10年。

在律师郑绪达的建议下,刘文义又提出申诉,案件被转移至审判监督庭。申诉结果是,初审被判总刑期34年、执行20年的刘文义,最后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3年年底,刘文义进入吉林梅河监狱服刑,按5年的正常服刑期,从他被羁押日2001年9月13日算起,应该到2006年9月12日出狱。

“技术革新”获狱内减刑

刘文义2004年年底出狱,刘文义实际服刑不过三年有余。

狱方称,刘文义获得减刑的原因,在于改善监狱冬天供暖方面“有重大技术革新,对监狱作出极大贡献”。上述知情人士笑谈,实际情况是,由于监狱经费紧张,供暖一直不足。刘文义哥哥刘老三花费三十多万元,为监狱配备一套取暖锅炉。

为让减刑顺利通过批准,监狱更一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了对该“技术革新”的认定。

该监狱副监狱长安彤晨承认,曾在刘老五减刑一事中谋取个人利益。安彤晨现年四十余岁,在监狱分管劳改等方面,减刑大权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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