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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贿 施茂林:假志工名行贿选 严密监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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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十日电)明年一月十二日台湾立委选举,选战激烈,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天前往嘉义地检署了解查贿工作。他说,今年贿选新手法中,以“假志工之名,行贿选之实”最普遍,还有招待核心干部出国旅游、前金后谢等手法,目前已严密监控中。

施茂林上午南下嘉义地检署,除了视察新的办公厅舍兴建情况外,并了解明年立委选举的查贿工作及反贿活动。他说,截至十二月四日止,立委查贿受理总数有三千两百二十件,其中以台中地区七百零五件最多。

施茂林指出,在高雄、南投、台南、彰化、花莲、桃园、台中及苗栗等地,已有查贿成果,其中传闻在外岛关键选区,一票的行情有两万元,离岛则有一票八千元,这些已被检调单位监控中。

贿选手法推陈出新,施茂林说,今年已列举出多项贿选手法,其中“假志工之名,行贿选之实”最普遍,就是表面上虽然是候选人的志工人员,但私底下竞选总部会付薪资,例如一个村庄仅有三十人,却雇用一半以上的人当志工,比例上下对称,有贿选之嫌。

其他手法有招待竞选核心干部出国旅游,并发放数百元不等的美金当零用金;利用无折存款汇贿款;先赠送小额物品,当选后换取金额;分阶段付现,就是前金后谢。

施茂林强调,九十四年修正后的选举罢免法,刑期修正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刑罚相当重,自修法后,已有五十件左右被判刑,其中一件刑责最重,是现金买票判决五年徒刑,也有赠送一支一百八十元的熨斗,被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他说,目前是一罪一罚,如果查获共向十人买票,罪证确凿,就有可能被判处三十年的徒刑;呼吁候选人、桩脚及民众不要以身试法外,查贿工作,不分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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