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款助学 北大贫困生退学创业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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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北京大学研究生段霖夏因家贫无力就学,获得社会各界捐助,但段霖夏取得捐款后选择退学创业,资助人得知此事愤而告上法庭。此案昨天在中国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

“重庆晚报”报导,二十八岁的段霖夏是重庆市万州区人,四年前考上北大研究生,为筹学费上街当搬运工。经媒体报导后,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民币数万元捐款让段霖夏顺利进入北大,其中包括在万州做玻璃生意的李富华捐出两千元。

段霖夏进入北大一年后,拿着善款退学创业。段霖夏没有把这个决定告诉资助者,就悄悄离开北大,回到重庆,用退学所得的两万元学费开办一家科技公司,赚了一些钱后买了一套住房。

此时,李富华并不知道段霖夏已退学,还继续资助他。二零零五年二月,段霖夏退学半年后,李富华将两万四千元存进段霖夏的银行卡。

李富华说,“他(段霖夏)说学费差很大一笔,我毫不犹豫地给他了。前后加起来总共四万多,但他真正用于读书的不到一万元。”

李富华的门市厂房仓库今年五月被人强拆,他认为段霖夏在北京,认识的朋友多,看他能不能帮忙出点主意,但多次联系都找不到段霖夏。

李富华辗转找到北大软体学院,得知段霖夏早已不在校读书,且与学校失去联系。

今年七月底,李富华感觉受骗,欲索善款,于是控告段霖夏,索讨四万多元。

李富华说,打官司的目的“一要让不厚道的受助者得到教训,二是提醒那些奉献爱心的人行善时要谨慎。”

李富华的代理律师高精忠和段霖夏的代理律师段茂兵都表示,此案的关键在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捐款行为存在,捐款人当初在捐款时是否和受助人订立形式上的约定,或有旁人在场佐证的定论。

段茂兵认为,此案可能存在两大争论焦点:一是捐赠出去的善款是否可以要回来,二是段霖夏与李富华之间的有条件赠与合同关系是否存在。

高精忠说,李富华当初捐款的目的是让段霖夏安心学习,好好读书完成学业,以回报社会,这是两人的约定,既然约定已被“撕毁”,段霖夏就应对此负责。

段茂兵说,段霖夏在此事件上的确有错,“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体谅以和解告终。”

对于这场官司,李富华说,他现在依旧资助困难学生,“如果法院将善款判给我,我会把钱再捐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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