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最高法院:不同时区投票结果不得提前报导

标签:

【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禾枫云温哥华十五日专电)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十五日作成决议,国会大选投票日当天,在分布于不同时区的所有选区都完成投票之前,任何人依然不得提前公布其他地区投票结果。

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在这项以五票对四票通过的决议中指出,联邦选举法中的这项报导禁令,并未违宪。

加拿大领土横跨四个时区,早年人口又集中在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等地,这些地区的选举结果常就足以决定全国选情,为避免东部或中部地区投票结果,对时区较晚的西部地区选情造成不当影响,加国从一九三八年起,即禁止提前报导。

不过,西岸卑诗省的一位软体工程师布莱恩在二○○○年大选时,不顾这项规定,在卑诗省当地投票截止之前,就把大西洋省份的投票结果刊载在个人网站上。

布莱恩认为,在网际网路等现代通讯科技普及后,这项法令已经过时,也违反本国宪法保障的表达自由,以及政治结社自由。联邦政府的律师则反驳说,透过这项限制,才能保障选举公平。

布莱恩后来被卑诗省法院判处罚锾。

但二○○三年时该省高等法院推翻前判,媒体在二○○四年大选中,也因而得以在加西地区选民仍在投票之际,就已先行公布该次大选的大致结果。

联邦选务署为因应这一新变局,在二○○四年稍后,又重新调整全国各地选区的投票截止及结果公布时间,把它们拉得更接近。

到了二○○五年,卑诗上诉法院又推翻高院判决,指原本的提前报导禁令方能确保投票公正,并让所有选民获得平等待遇。

联邦最高法院十五日则支持卑诗上诉法院的判决,裁定这项禁令是宪法之下“合理的限制”,因为它保障选民间的“资讯平等”,有助于确保民主选举制度的公平性,何况这项限制实际存在的时间,只是投票日当晚短短的两、三个小时,也只有少数的选民会受到影响。

布莱恩一路上诉过程中,也获得加国民权团体和主要媒体的支持,并指这项限制侵犯言论自由。

相关新闻
加拿大今国会大选  自由党长期执政可能告终
加拿大今国会大选 自由党长期执政可能告终
加保守党赢大选 哈珀将成新总理
焦点人物:加拿大新总理哈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