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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法 蓝绿吵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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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昨天审查蓝委所提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绿营认为开放中国台商、台生不在籍投票,恐遭中国介入影响台湾选举,采取杯葛手段,最后在蓝、绿相互指责声中,草案无法完成审查,委员会决定“择期再议”。

除国民党立委丁守中提案外,国民党团也提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明定投票所工作人员,在营军人,执勤警察,因疾病、生产、受伤不良于行者,以及在户籍地以外工作或求学者等选举权人,可申请不在籍投票,其中党团版限定以通讯投票方式为之,丁守中版则除通讯投票外,还可到特设投票所投票,且适用对象还多加一个在监服刑但未褫夺公权者。

绿委杯葛 择期再议

由于户籍地以外工作或求学者,含括在中国地区的上百万台商与台生,引发民进党与台联党团疑虑,民进党团先以动员立委但不签到方式,拖延会议召开,并要求丁守中撤签。会议还没开始,朝野立委就吵得不可开交,等开成会后,绿军改以程序发言等方式杯葛,并提出散会动议,由于蓝、绿双方人马僵持不下,最后全案择期再议。

台商纳入 卖台倾中?

绿营立委质疑,这项草案把中国台商、台生纳入不在籍投票适用范围,是一部出卖台湾、守护中国利益、靠向中国的法案,让中国有机会影响台湾选举,让陈由豪、朱安雄等人也可以选台湾总统,非常荒谬,因此反对到底。

蓝军立委则反讽,当初陈由豪是被民进党纵放出去,如果要防弊,可以设定防弊机制,不应借口剥夺台商选举权。立委吴育昇还提议,既然民进党有疑虑,不妨采两阶段立法,先排除海外工作者,日后再考量一体适用可行性,民进党立委高建智、郭正亮则在台下附和此议。蓝军立委一度要求全案迳付二读交院会处理,但在民进党团反对下,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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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票 问题重重

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特稿

台湾的立委与总统大选将届,蓝军将极具争议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推上台面,事涉蓝、绿票源计算,当然引发双方对峙。平心而论,无论从法律、选务、技术安全以及政治层面考量,境内实施不在籍投票或许疑义不多,境外部分问题不少。

不在籍投票制度国外行之有年,但对选风仍有极大改善空间的台湾而言,难以保证维持秘密投票原则的特设投票所投票或通讯投票方式,是否会为贿选风气雪上加霜。

就法而言,台湾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定,选举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方法行之,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一项更明文,总统副总统选举在国外之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返国行使选举权”,显见若要全面实施不在籍投票,必须修宪修法。

技术层面上,境外不在籍投票最大困难之处,就在选务现实上的窒碍难行,以及难确保秘密投票程序之进行。

如果要特设投票所投票,在有邦交国家可能还不困难,在无邦交国家,会有外交交涉问题,若在中国地区,更因事涉国家主权与行政权限的领域延伸,可能性等同于零。

若以通讯投票方式为之,如何确保台商、台生投票行为,纯系出于个人自由意志,而无中国势力介入、监控?

迄今中国不承认台湾主权,况且选票递送过程所需隐密要求,必须对岸在邮递选务措施上配合,通通是问题。若要改采欧美国家更先进的网路电子投票或网邮投票,就网路安全的脆弱性而言,让人更提心吊胆。

从政治层面看,回顾二○○四年总统大选,蓝、绿得票差距些微,去年高雄市长选举胜败只在一千多票之间,不在籍投票结果恐怕将成为岛内选举的“不安定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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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恐影响选举 绿促蓝撤案

〔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王平宇、范正祥/台北报导〕民进党团昨天表态反对泛蓝推动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质疑这项草案可能违宪,让中国可借机影响台湾选举,并要求提案的蓝军立委主动撤案。

党团干事长王幸男指出,宪法明定的选举投票有两项规定,除明定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方法举办外,且总统大选部分,国外的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应返国行使选举权。

民进党内政委员会召委张庆惠表示,站在台湾民主与民进党立场,坚决反对这项草案,毕竟台湾在中国没有驻外单位,台商等人是否能在自由意志下秘密投票很有疑虑,在公平性不确定情况下,势必影响投票结果,台湾民主素养还没到那地步,提案的立委丁守中应撤案。

立委蔡其昌也说,台商可返国投票,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也不承认台湾,会对台商施压,导致台湾的选举不公,除非中国同意台湾的总统等公职候选人可到对岸向台商拉票,办政见发表会,才有开放台商不在籍投票的可能,但问题是中国不会同意,凭什么台湾要开放台商的不在籍投票?

侨委会委员长张富美也在立法院表示,她不反对“不在籍投票”,但可先从推动立法在国内落实,而因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海外侨胞参与总统大选必须返国行使投票权,如要推动海外侨胞的“不在籍投票”,必须要修宪。

中选会发言人邓天祐表示,中选会不会去评估“不在籍投票”实施与否对哪个政党较有利,但会坚持任何制度的改变,一定要取得社会共识才能推动,机制上一定要能取信于大众,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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