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群体性事件新倾向

(大陆)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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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

中共当局挥之不去的梦魇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中国官方对大规模请愿抗议、游行示威、聚众上访和各种社会骚乱事件的通称。本世纪以来,“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持续高发、数量上涨、冲突加剧的恶化态势,它们已经成了中共当局挥之不去的梦魇。

这一态势具有非同小可的政治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正是“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才迫使掌权者的心态、思路和行为方式在近年来发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改变。一方面,此起彼伏、防不胜防的“群体性事件”使得各级党政机关极不适应,大伤脑筋,不得不时时心怀恐惧、高度戒备,这既进一步弱化了他们的统治信心,又极大地强化了他们的政治危机意识–二○○五年以来,当局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公安、武警甚至正规军队在内,都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党中央要求他们时刻准备着要投入到化解或镇压“群体性事件”的特殊战场之中。另一方面,当局也不得不审时度势,对过去一些掠夺性的政策、法规有所修正。胡温诸人一些“亲民”的提法和表演,或多或少与“群体性事件”所形成的政治压力有关,也或多或少反映了最高当局在群情激愤、民怨汹涌面前的紧张不安和惊惶失措。

这些年来,中共当局之所以对“三农问题”、“弱势群体”、“下岗工人再就业”、征地拆迁、农民工劳资纠纷、库区移民安置等热点问题表示了持续的关注,绝不是党中央忽然良心发现,要主动地关心人民的苦难,要向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发发善心、施施仁政,而是因为这些人、这些问题已经成了“群体性事件”的高发地段和高危地带。胡温之所以大张旗鼓地推出“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明眼人都能看到,其最直接、最明显的原因,也分明是因为掌权者们感受到了来自于“群体性事件”的强烈刺激,感受到了底层人民对他们统治权力和“执政能力”的极不信任。

界限分明的官民对垒

其实,所有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都不会是真正突如其来的。有些事件,仅仅对胡锦涛、温家宝们来说算得上是突发的,但对省长、县长、乡长们来说,就绝对不是突发的,只是到了再也不能依靠瞒上欺下那一套蒙混过关的时候,才猛然间成了“突发事件”。还有一些事件,表面上是偶然猝发,但事件的实质根源却是年深月久、根深蒂固的。先有“刁官”,然后才有“刁民”。先有权贵奸佞们的贪欲无度、伤天害理,然后才有劳苦大众们的忍无可忍、愤然出击。先有肆无忌惮的恶法暴政、巧取豪夺,然后才有界限分明的官民对垒、公然对抗。当压榨和掠夺、侵权和迫害一天一天地延续,愤怒和怨恨才会一点一滴地累积。当无权无势的普通群众在长期的忍辱负重之下再也忍受不下去的时候,“群体性事件”才有可能突然爆发。

中共当局对“群体性事件”的自我总结中有一句话倒是说得不错:“哪里有群体性事件,说明哪里的领导班子有问题”。但这样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哪里发生了“群体性事件”,不管是真突发还是假突发,岂止本届、本地的“领导班子”有问题,上届、上上届和上级、上上级的“领导班子”也大多都有问题。甚至可以说,那些所谓的“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他们层层加码、里应外合地人为制造出来的。没有他们的滥用职权、坑人害民、胡作非为、横行霸道,没有他们的上级和上上级的任人不明、监督无方、官官相护、串通一气,哪里会凭空产生出什么“群体性突发事件”!

反映政治腐败的严峻局面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面镜子,它明明白白地照出中国严重的政治腐败和社会危机已经到了令人惊悚、难以收拾的地步。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第一,为什么会是“群体事件”?因为在中国,“个体事件”就算是到了人命关天的地步也无人关注,在庞大的叠床架屋的官僚体系的阻隔之下,个人的声音、个体的行动无从影响公共传媒,更无从飞越障碍“上达天听”。面对恶政、贪官以及受到恶政和贪官庇护的奸商们的欺凌,弱势个人的权益没有申张的渠道、缺乏保障的体制,既没有真正的民意代表去替他们传话,又没有值得信赖的党政司法部门去为他们理冤。既然是“不闹不解决”,那么他们唯有一哄而上,拼凑成临时的“群体”,以实现“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

第二,为什么会是“突发事件”?因为在中国,“缓发事件”已经被堵得严严实实,人们被剥夺了合法的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的权利,失去了组成自治团体的行动能力,任何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遵纪守法的请愿抗议行为均被非法禁止,和平、理性、安定、有序的自由表达方式因此也就无从产生。那么,人们唯有以偶发事件为契机,绕过合法程序而突然大规模地聚集起来,才能争取到自由表达的难得机会。

说到底,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之发生在当今中国,这是丝毫也不足为奇的。它们正是没有民主、缺乏法治的必然后果,正是一党专制和权贵资本主义的应得报应!如果是在一个民主的公正的社会,人们当然用不着以乌合之众般的“群体”去表达民意、参与政治。如果是在一个法治的有序的社会,人们更无需通过“突发事件”的压力去启动正当的行政、司法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体性突发事件”这面镜子,正好照出了中国政治与社会问题的症结。

利益多元化消解权力一元化

这面镜子不仅照出了有些地方政府和许多党政官员的丑陋形象,也照出了中共当局经营了十多年的“稳定工程”、“民心工程”的愚蠢、失算、失策。中共高层仍然以为依靠老一套的欺骗性的宣传灌输就能维系民心,以为依靠翻脸无情的强力压制就可以保持稳定。殊不知时代变了,镇压民运、法轮功那样的手段也不好使了,中国社会的复杂化、利益的多元化正在蚕食、消解着权力的一元化。很明显,向一群参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愤怒群众去作愚民宣传、开空头支票已经不顶用了,向一群没有拿到应得工资的人、没有分到土地补偿款的人、受到了贪官欺凌奸商盘剥的人、受到了无理处罚枉法裁判的人断然出手、大兴牢狱、大开杀戒,那也只能将这个政权置于万劫不复的死地,等待它的就只能是革命!这样的一个事实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若再不推行民主,再不保障人权,恐怕最后倒霉的就不仅仅是中国的老百姓,那些铺天盖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迟早有一天也会让掌握大权的中共当局吃不了兜着走。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人们能够通过真正民选的代议士去传达民声民情,只要人们获得了依法结社请愿、自我维权的自治能力,只要有一套独立于党权之外的公正可靠的行政与司法系统,胡锦涛、温家宝和中共诸位大佬们本来是用不着为“群体性突发事件”而操劳费心的。

民怨沸腾,一发不可收拾

近一两年来,在各地的“群体性事件”中,又出现了一种被官方称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倾向。就是说,许多与群体事件的起因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群众也参加到事件之中,起到了扩大冲突、激化事态、加剧危险的可怕作用。比如,一个无良的宝马车主行凶打了一名路人,忽然间会遭到成百上千个素不相识的群众一哄而上的围攻;一件少女遭强奸致死的刑事案件,会引发一场持续数天的数千民众打砸抢烧的严重骚乱。这种新倾向,与那些有明确主体的上访申冤、土地维权等群体事件的景观已经大不相同了。

“无直接利益冲突”大概就是对“民怨沸腾”、“众怒难犯”的最好注解。它说明,人们对现实的不满已经广泛化、激烈化,在某些吏治败坏、官商横行的地方,民众压抑已久的愤怒已经到了一点就着、一燃就烈、一发就不可收拾的地步。既然是“无直接利益冲突”,这就表明事情已经超出了民事的、经济的动机范畴,也超出了就事论事、见招拆招的处理范畴。人们所真正不满的并非几个无良的富豪,也并非几个作恶的歹徒,人们的真正不满,乃是对层出不穷的行政、司法不公的不满,是对本地政府、上级政府和上上级政府长期推行恶法暴政的不满,是对中国普遍的政治腐败、社会失衡的不满。

面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严重局面,若还是仅仅以个案解决的方式去逐一化解或各个镇压,是标本均不能治的。中共的统治合法性已经流失得太多,中国的社会公平性已经缺失得太多。这种局面提醒中共当局,必须以全盘的、系统的、长远的政治眼光去看待问题,必须以自由的扩展、民主的推进、法治的完善、人权的保障去解决问题。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够“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六中全会用语),也没有其他的方法能够“构建和谐社会”。

转自《争鸣》2007年3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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