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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条文罚机车违规?蓝委质疑法律文字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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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十九日电)机车骑士超速、违规、闯红灯,接到的罚单上头却注明“汽车驾驶人”?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今天质疑,政府用罚汽车的法律文字处罚机车,根本“指鹿为马”,明显违法。但交通部强调,绝没错罚,法律定义中的汽车包括机车在内。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连福(台中县)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质疑,政府违法用汽车条文罚机车违规,是在抢夺全国机车族钱财,政府应该退还不当得利。

记者会上出示多张机车违规罚单,江连福说,包括超速、违规左转、闯红灯、临时停车,明明是机车违规,罚单上却是依照汽车处罚条例开罚,机车违规等同汽车,明显违反行政法的“明示原则”。

江连福说,根据公路总局资料,过去三年全台汽机车违规约有三千七百万件,罚款金额超过新台币六百亿元,其中机车违规者,平均每天高达四万件,若法律文字有适用性盲点、瑕疵,国库每年从机车族取得的不当得利即超过四十六亿元。

江连福举道路法条中径行举发项目之一的“汽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为例,质疑难道开车也要戴安全帽?要求交通部应修法将法律文字全统一为汽机车驾驶人。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长陈彦伯强调,依照现行法令,员警执法时绝对没有用汽车罚锾来处罚机车的错罚情形,且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定义,汽车已经包括机器脚踏车在内,适法性没有问题,如果民众对罚单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申诉。

陈彦伯说,以超速为例,机车罚一千二百元、汽车罚一千六百元;闯红灯者,机车罚一千八百元、汽车罚二千七百元,相关裁罚基准都订的清清楚楚,汽、机车罚锾不会混为一谈。


国民党籍立委江连福十九日举行记者会,指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汽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要罚,非常可笑,应该修改。//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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