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以钱代假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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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4月28日报导)劳工处检控一间公司雇主违反以款项代替法定假日给员工,被法院判罚2万元。

劳工督察今年1月巡查涉案的优比速国际运通(亚洲)有限公司,发现雇主没有发放国庆日和重阳节法定假日予2名雇员,却以一笔额外款项代替发放有关法定假日,触犯《雇佣条例》规定而被起诉,日前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罚款2万元。

劳工处提醒雇主须让雇员在法定假日放假,违反一经定罪最高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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