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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石油输入业安全存量降为一万公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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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九日电)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石油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石油输入业最低安全储存总量由五万公秉降低为一万公秉,未来只需十到十一个小型加油站联盟即可向国外输入油品,将可促进国内油品市场自由竞争。

立法院经济及能源会员会上午审查“石油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石油炼制业及输入业安全储存总量不得低于五万公秉,修正条文保留石油炼制业储存总量不得低于五万公秉,但输入业者改为不得低于一万公秉。

提案人、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罗世雄(高雄市)表示,要求石油输入业者安全储存总量不得低于五万公秉,负担太过沉重,改为一万公秉之后,未来只需十到十一个小型加油站联盟即可选择向国外输入石油,如此可以真正落实国内油品市场多元竞争,避免遭到联合垄断。

此外,第三十八条修正条文将“再生油品”新增并入酒精汽油及生质柴油的规范内,让再生油品得以进入台湾油品市场。同时修正条文除规范生产业部分,也将输入及销售纳入规范范围,并将核准设立的管理机制,改为核准后得经营业务,以因应未来推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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