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闻】克拉玛依特大火灾事故揭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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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编者按:12年前,新疆克拉玛依大火吞噬了三百多人的生命,一句“让领导先走”使得288个十岁左右的学生不幸夭折;同在现场,而且离火源最近的领导干部们却全部奇迹般生还。中共中央电视台一名记者在12年后,终于鼓起勇气,把真相告之社会。以下图文摘自中共中央电视台评论部工作人员陈耀文的博客。陈耀文是事发当时赶往现场制作“焦点访谈”节目的记者之一。)

迟到的报导: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事故揭秘(2)

2007年的第一天,我认真地坐下来,干一点我认为该干的事情。

自从我在自己的博客里贴出当年采访克拉玛依特大火灾事故以及采访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制成的图片以后,我博客的浏览量增加了不少。一些长期关注克拉玛依火灾报导的朋友在很多网站转贴了我博客的相关内容,客观上起到了一些传播效果。有人私下里问我:这件事情在1995年就有了法律的判决,也已经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惩罚,为什么你还会对此事津津乐道?还有那么强的感情倾注?

自1994年1月进入东方时空,这些年里我以记者和编辑的身份参与过几起重特大事故的采访和报导,仅1994年,我就亲自赶到过两起特大火灾事故的现场。

1994 年11月27日13时28分左右,辽宁省阜新市的艺苑歌舞厅失火,共造成233人死亡,20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大火之后,我和摄像刘文于当晚就赶到了阜新,由于当地政府严密封锁消息,并采取极其严格的防范措施,使得我们两个人根本无法接近火灾现场。28日一大早,我们接到电视台指令:立即返回北京。当地安排一位宣传部长护送我们到沈阳,而这时,我们两个人竟然都还没有亲眼看到火灾现场。我们极度郁闷,但又不能违抗命令,也不能撕破脸和当地的领导们争竞。车子经过艺苑歌舞厅附近时,好心的司机提醒我们“右边的胡同里就是”并放慢了速度。当时,坐在桑塔纳后排左面的我不顾一切地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摄像刘文也在司机被迫停车的瞬间从右面跟了上来。在宣传部长的阻拦下,我们两个快步赶到了拉着警戒线的歌舞厅附近,刘文的摄像机尽管已经开启,但是宣传部长央求我们千万不要拍摄,“不然我可就惨了”!就这样,我们只是匆匆地看了几眼那个烧死了二百多人的歌舞厅外景,一个有效的镜头都没有拍摄到,就被强行逼迫离开了现场。这样的事情也只有在我们这样的国家会发生,是吧?离开阜新,我们没有马上回北京,而是在沈阳附近寻找选题。我感觉,这么大的事故不可能遮蔽到这种程度,很有可能会有松动的机会。一旦机会来了,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征得制片人张海潮同意,我们在辽宁抚顺找到了一个选题,就是1994年12月18 日在《焦点时刻》播出的《孤儿不孤》那期节目。节目的“焦点”不是很硬,但为了心中的计划,还是硬着头皮做了。当然,我们最终没有等到禁令解除,辽宁阜新,也就成为我的另一处伤痛。

1995年11月13日上午7时左右,长江四川(现在归重庆市)江津市水域发生重大沉船事故。江津市轮船总公司下属第一公司“江津6号”客轮从永川市朱沱镇启航,沿长江下行至江津市杨岩水域,与同向行驶的贵州省赤水轮船公司顶推4艘驳船的“遵义308号”货轮发生碰撞,客轮“江津6号”瞬间沉没,客轮上70多人全部落水,仅32人被救生还。

以上是人民日报的报导。这起事故,我在11月15日就和摄像白河山随国家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一位副司长赶到了现场,并且作了相应的报导。

2000 年12月25日,圣诞节的晚上,河南洛阳东都商厦顶层一家私人承包的歌舞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我当时是《东方时空?直通现场》的主编,经过多方努力,我们派出了年轻能干的女记者念东梅赶赴现场,我在北京亲手连夜编辑制作,连续三天发出了关于这起事故全貌的报导。

那么,同样都是事故,同样都造成巨大的伤亡,为什么我,以及很多人都对克拉玛依1994年12月8日的火灾事故耿耿于怀呢?

我以为,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道德底线的问题。作为正常的人,我们都有在危险面前躲避、自救、逃生的本能。但是,作为已经走过了蛮荒野蛮时代的人类,已经约定了一些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往往在大难临头的时候才能检验出一些人的道德底线究竟设置在一个怎样的高度。在灾难发生的时候,具有不同道德底线的人会有不同的行为。很多事故,大家声讨的是一些负责人的疏于管理、掉以轻心、草菅人命之类的行为,但这时的声讨声中往往是义愤多于痛心,呼吁从严管理的要求也会加强。克拉玛依火灾也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但是,在火灾现场的那些领导们的表现,真实地严重地伤害了那些死伤孩子的亲属,伤害了大多数善良人们的道德底线,使得这些年来很多人难以释怀。

我用不同的组合方式在网上搜索“克拉玛依”、“领导”、“火灾”、“怀念”、“耻辱”等词汇,关于克拉玛依火灾事故,最多的还是人们以各种方式表达的痛心、无奈、愤怒等关乎情操、关乎良心、关乎领导行为模式的表达。很多人是在基本不了解事故概况的情况下发表的感言,也纯粹是借题发挥式的发泄。一些稍微理智些的人试图劝慰那些以“说脏话”、“说狠话”来表达情感的人理智一些,但往往遭到的是谩骂和诅咒。为什么?为什么?

尽管不少的责任人已经获刑,尽管不少的人已经丢官,但是,我以为:克拉玛依有关方面以及更高层次的组织在这件事情上一直没有以真诚的方式和态度对死难者的家属,对全国的老百姓说一声“对不起”,可能是大家心里的憋闷一直没有地方排解的原因。一级政府,一方官员,仅仅学会在台上享受百姓的顶礼膜拜和欢呼是不够的,仅仅会说忠诚于人民为人民服务也是不够的。灾难发生了,这里的人民心里留下了很深的伤痛,这些伤痛需要真心地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化解。这些真实的行动不仅仅是给他们大量的抚慰金,也不是让他们不再生活在那片会刺激他们神经的地方。据我所知,这些年来,新疆石油管理局已经为那些死了孩子死了大人的家庭以及严重致残的孩子们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也承诺了长期的扶助措施,但是为什么这些家庭一旦说到此事还是那样的咬牙切齿,还是那样的不可自制?还是那样的悲凉?

前些天我终于在时隔12年之后给当年去克拉玛依采访时认识的朋友打了电话,请他们对我博客里描述的细节进行甄别。我是真诚地,也是负责任地,我不希望从我这里出去的信息有“硬伤”,特别是一些关系到人物的情节,这是我这些年做记者的底线。毕竟已经过去12年了,我当时的很多采访由于现场各种因素的干扰,采访笔记没办法十分的详细,个别字迹也很潦草,当时在采访本上作的一些符号现在竟然回忆不起来是什么意思了。还有一个原因,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在城区面积20多平方公里的克拉玛依,我们的采访其实是一直有人“关照”的,一些失去了孩子或伴侣的人,一些知道情况的人,由于担心未来的日子里还将在这个单位工作,无奈地回绝了我们的采访请求。加之我们当时也没有想到节目会不准许播出,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后来当地政府会以那样遮掩的方式处理,所以,我后悔没有采访更多的人,后悔当年的资料没有全部保存下来……

那天的几次通话里,已经是一定官阶的还在克拉玛依的朋友帮我纠正了几个细节,交谈中他问我:我们这里都在淡化处理这件事情,为什么你们还揪住不放啊?朋友的这句话让我心里难过了一阵子,甚至不知该怎样回答他。

是啊,生存是我们每一个老百姓都要面对的事情。老话说: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感觉,我可能就是属于那种“不腰疼”的人。生存,大家都要生存,我在北京也要生存。混了这么多年,13年前在军营就是副团职中校了,在北京,在中央电视台这个名利场里,我竟然没有混到一官半职,竟然没有自己的“交椅”需要捍卫,竟然没有一点政治头脑地说些领导们不爱听的话,竟然守着一堆老掉牙的故事昏天黑地地翻腾……不识时务啊!!!

我们这个民族,就是因为识时务的人太多了,才搞成今天的这副模样。

我们这个国家,就是因为识时务的人太多了,才会是今天的一副景象。

不发牢骚了,这些年我就是因为牢骚话太多才混成今天这种倒霉样的。呵呵。不管怎样,我还是以为:目前应该把这件事情干完。

接着讲述的我知道的克拉玛依火灾的故事,要从一位我当年认为“还不错”的领导讲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一看见领导就张嘴骂人的家伙,我也有很多官位很高的朋友和老上级。但是,我尊敬他们,大凡不是因为级别高,而是因为我喜欢他们作为人与我交往时我看到的他们的品格。


上面的图片是我们1994年12月24日采访谢志强的情景。谢志强以前就是新疆石油管理局的党委书记,已经被调任塔里木油田总指挥。12.8友谊馆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由于当时的领导们在火灾发生时的行为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克拉玛依局面十分危险,新疆自治区紧急将曾经在这里工作过30多年的谢志强调回克拉玛依主持工作,再次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并兼任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当时担任着石油管理局书记兼市委书记的唐健被自行停职。我们是 12月21号到达克拉玛依,谢志强12月22日到任,知道我们在这里采访,谢志强批评了原来领导们给我们设置的“关照”措施,给下面下达的新指示是:只要是法律允许的,焦点访谈记者哪里都可以去。12月24日一大早,他就在办公室等候我们。采访中,谢书记十分沉痛,他说:现在克拉玛依的大部分领导都是我在这里任职的时候成长起来的,很多人的提拔我是说过好话的。但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提拔了这样一批在危难发生时不顾学生,不顾小朋友,却只顾自己逃命的人。他们不是不称职,而是做人不合格,连起码的做人的良知都没有。我很痛心,这些人给我们党和政府的脸上抹了黑,我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正在接受我采访的是1994年克拉玛依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在我的采访本上,记录他姓名的地方被水洇了一坨,我怎样也分辨不出上面的字迹了。12年了,我没办法回忆起他的姓名。根据克拉玛依政府网站提供的信息,1994年3月——1995年10月,在克拉玛依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第五届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检察长名子都叫刘基坤,这个阶段正是克拉玛依火灾事故及检察院调查横跨的时间段,那么,这位检察长的姓名应该是刘基坤,录像带上记录的他的口音好像是湖南人。

以下粗体字是公诉书的主要内容:
1994年12月10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等14名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995年5月30日向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如下:
  
  1994年12月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8时由克拉玛依市教委、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在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举办专场文艺汇报演出。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教师、学生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至18时20分左右,舞台正中偏后北侧上方倒数第二道光柱灯(1000W)烤燃纱幕起火。火灾发生后,由于电工被派出差,火情没有及时处理,迅速蔓延至剧厅,火势越来越猛,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而通往剧场的七个安全门,仅开一个。演出现场的组织者赵兰秀、方天录不积极组织指挥疏散,火灾现场秩序大乱。致使323人死亡,1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
  立案侦查证实这起特大火灾的发生是由于上述被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
  被告人阿不来提?卡德尔身为友谊馆副主任,在主管行政业务工作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部门的三次防火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不加整改;对舞台幕布曾发生过的火灾险情,没有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卡德尔明知12月8日有演出活动,还将电工派外出差;演出现场7个安全门仅开一个。火灾发生后没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疏散抢救,是这次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刘竹英作为友谊馆服务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演出期间,陈惠君、努斯拉提未在场内巡回检查。火灾发生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及时打开安全门,而是一起逃出馆外。被告人刘竹英脱岗外出。以上三名被告人是造成事故惨重伤亡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被告人蔡兆锋,不重视安全工作,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加整改,不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孙勇、赵忠铮,身为文化艺术中心领导,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督促检查予以消除,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岳霖,分管文化艺术中心的工作,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明知友谊馆存在不安全隐患,未要求检查整改,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被告人赵兰秀、方天录系迎接“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及演出现场的主要领导人,发生火情时,没有组织和指挥疏散,对事故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唐健、况丽、朱明龙、赵征是此次演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况、朱在发生火灾时,未组织疏散学生,而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截至目前,我在网上还没有搜索到别人提供的克拉玛依事故责任人的图片,在今天,我把我掌握的资料公开在这里。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组组长陈慧君,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镜头前的陈慧君当时39岁。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员努斯拉提.玉素普江,43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图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友谊馆服务员刘竹英,46岁。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图为起诉书提到的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锋,58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35岁。采访结束后,送他们回监房的途中,我递给他一支香烟并给他点着,他连声说谢谢。我问他:感觉到冤枉吗?本来是歌唱演员的孙勇说:说起来好像我们是替罪羊,但是想想那些死去的孩子,我觉得不冤,就是杀我的头我都觉得不过分。说到这里,他很激动。他还说:确实太惨了。我当时在前厅楼上的办公室,不在礼堂里面。听到声音就往下跑,但是根本进不到礼堂里面去。我当时的反应是完了,这要死多少人啊?当时场面很混乱,没有人组织,也没办法组织。你想想,现在大部分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一下子死了那么多孩子,人家家长还不得疯了?我有责任,绝对有责任,这一点我绝对不推托。要是早一点把那几盏灯取下来就好了。晚了,说啥也晚了……孙勇后来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教导员赵忠铮,45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图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岳霖,41岁。以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我于1994年12月24日在克拉玛依看守所采访的资料里没有起诉书中提到的第一个人:友谊馆59岁的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据检察长说,此人当时被烧伤,正在治疗,还未羁押到看守所。


与友谊馆的管理有关系的责任者上面基本说完了,现在该说说领导们了。在我前面的帖子里这个人可能大家已经认识了,他就是当时在现场参加活动的最高领导之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时年60岁。方天录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诉书里提到的克拉玛依市54岁的副市长赵兰秀是我采访此次事故中最疑惑的一个人。据了解,她在大火中被严重烧伤,可能是当地伤势最严重的领导了,据说是在抢救人员进入火场后被抬出现场的。她分管教育,按照现在惯用的政府领导配置体系,她应该是“无知少女”系列。所谓的“无知少女”,是现在我国各级政府里都必须要有的成分,是无党派、知识份子、少数民族、妇女这四个界别的代表。网上有一些关于赵兰秀的文字记录,看了也让人很不好受,因为她是带着伤被带上审判席的。我目前没有经过确认的赵兰秀的图片,从大火发生前的图像资料里,在第一排就座的有两个女性,一个是况丽,一个就是上面图片里的这个女人。赵兰秀和方天录是当天在现场的两个级别最高的当地领导,按照惯例应该坐在中间。所以我判断画面里这位穿着浅色上衣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赵兰秀。赵兰秀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这张有些不忍一睹的图片是1994年12月24日我们在克拉玛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拍摄的,一脸伤疤的人是公诉书里提到的的克拉玛依教委副主任唐健,54 岁。唐健告诉我,当时他看到大火烧起来,就组织大家疏散,但是火太大,没有多久他就支撑不住了,只好赶快离开。我问他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他说是从北侧中间的门跑到了回廊里,然后跑到前厅出来的。当时没有电了,烟也很浓很呛人,能听到很多人呼喊的声音。
唐健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是我的资料里况丽的另一种神态。这个人的心理基础十分稳定,轻易不会走进我问题的实质。我问她:你有孩子吗?她点头。我问她:如果自己的孩子在里面你会怎样呢?她低头不语。我又问她:这些年表扬过别人的见义勇为吗?她还是无语。我问:以前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吗?她说:没有,当时很害怕。我问:你还能回忆起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吗?她,低头,不语。很久没有抬头。
我的评价是:这是个多么聪明的人啊?又是个多么自爱的的人啊?她的聪明表现在绝不多说话,自爱表现在不往自己身上包揽不相干的东西。对于一个四十岁的女人来说,地级市的教委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我认为是个不低的位置了,但我能感觉到这个女人进步的欲望很强,心里还有更大的期望。一般来讲,对自己很自爱的人,在危机发生时都会选择很好的自保措施。聪明的人,一般不会在危难时刻迅速焕发责任感、使命感之类的虚无飘渺的精神火花。网上有一些文字说况丽在事后曾经对记者之类的人有声有色地讲述自己怎样机敏怎样果断地逃进女厕所,我不能相信这样的描述。因为,我不认为她连这点起码的尊严都没有。在我们的镜头前,她还是很有修养的嘛。
况丽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按照1994年12月10日就被羁押的日子算起,1998年年底她应该就刑满释放了。网上的消息说赵兰秀证实况丽后来在克拉玛依开了一家保险公司,还重新加入了神圣的党组织。这个消息我感觉很搞笑。她的权力梦幻还要重新来过吗?算起来她现在也是52岁的人了,比徐娘还要老些吧?
真心地祝愿她顺风顺水,那样,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精彩的。


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52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7年1月3日凌晨2:15了,暂时到此吧。还有后续。


上图是公诉书中提到的克拉玛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长赵征,44岁。因玩忽职守罪被免予刑事处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转自互联网论坛﹐未经本站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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