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聞】克拉瑪依特大火災事故揭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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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編者按:12年前,新疆克拉瑪依大火吞噬了三百多人的生命,一句「讓領導先走」使得288個十歲左右的學生不幸夭折;同在現場,而且離火源最近的領導幹部們卻全部奇蹟般生還。中共中央電視台一名記者在12年後,終於鼓起勇氣,把真相告之社會。以下圖文摘自中共中央電視台評論部工作人員陳耀文的博客。陳耀文是事發當時趕往現場製作「焦點訪談」節目的記者之一。)

遲到的報導:克拉瑪依「12.8」特大火災事故揭秘(2)

2007年的第一天,我認真地坐下來,幹一點我認為該幹的事情。

自從我在自己的博客裡貼出當年採訪克拉瑪依特大火災事故以及採訪中獲取的相關資料製成的圖片以後,我博客的瀏覽量增加了不少。一些長期關注克拉瑪依火災報導的朋友在很多網站轉貼了我博客的相關內容,客觀上起到了一些傳播效果。有人私下裡問我:這件事情在1995年就有了法律的判決,也已經對相關的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懲罰,為什麼你還會對此事津津樂道?還有那麼強的感情傾注?

自1994年1月進入東方時空,這些年裡我以記者和編輯的身份參與過幾起重特大事故的採訪和報導,僅1994年,我就親自趕到過兩起特大火災事故的現場。

1994 年11月27日13時28分左右,遼寧省阜新市的藝苑歌舞廳失火,共造成233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大火之後,我和攝像劉文於當晚就趕到了阜新,由於當地政府嚴密封鎖消息,並採取極其嚴格的防範措施,使得我們兩個人根本無法接近火災現場。28日一大早,我們接到電視台指令:立即返回北京。當地安排一位宣傳部長護送我們到瀋陽,而這時,我們兩個人竟然都還沒有親眼看到火災現場。我們極度鬱悶,但又不能違抗命令,也不能撕破臉和當地的領導們爭競。車子經過藝苑歌舞廳附近時,好心的司機提醒我們「右邊的胡同裡就是」並放慢了速度。當時,坐在桑塔納後排左面的我不顧一切地打開車門跳了下去,攝像劉文也在司機被迫停車的瞬間從右面跟了上來。在宣傳部長的阻攔下,我們兩個快步趕到了拉著警戒線的歌舞廳附近,劉文的攝像機儘管已經開啟,但是宣傳部長央求我們千萬不要拍攝,「不然我可就慘了」!就這樣,我們只是匆匆地看了幾眼那個燒死了二百多人的歌舞廳外景,一個有效的鏡頭都沒有拍攝到,就被強行逼迫離開了現場。這樣的事情也只有在我們這樣的國家會發生,是吧?離開阜新,我們沒有馬上回北京,而是在瀋陽附近尋找選題。我感覺,這麼大的事故不可能遮蔽到這種程度,很有可能會有鬆動的機會。一旦機會來了,我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徵得製片人張海潮同意,我們在遼寧撫順找到了一個選題,就是1994年12月18 日在《焦點時刻》播出的《孤兒不孤》那期節目。節目的「焦點」不是很硬,但為了心中的計劃,還是硬著頭皮做了。當然,我們最終沒有等到禁令解除,遼寧阜新,也就成為我的另一處傷痛。

1995年11月13日上午7時左右,長江四川(現在歸重慶市)江津市水域發生重大沉船事故。江津市輪船總公司下屬第一公司「江津6號」客輪從永川市朱沱鎮啟航,沿長江下行至江津市楊巖水域,與同向行駛的貴州省赤水輪船公司頂推4艘駁船的「遵義308號」貨輪發生碰撞,客輪「江津6號」瞬間沉沒,客輪上70多人全部落水,僅32人被救生還。

以上是人民日報的報導。這起事故,我在11月15日就和攝像白河山隨國家安全生產辦公室的一位副司長趕到了現場,並且作了相應的報導。

2000 年12月25日,聖誕節的晚上,河南洛陽東都商廈頂層一家私人承包的歌舞廳發生特大火災事故,造成309人死亡。我當時是《東方時空?直通現場》的主編,經過多方努力,我們派出了年輕能幹的女記者念東梅趕赴現場,我在北京親手連夜編輯製作,連續三天發出了關於這起事故全貌的報導。

那麼,同樣都是事故,同樣都造成巨大的傷亡,為什麼我,以及很多人都對克拉瑪依1994年12月8日的火災事故耿耿於懷呢?

我以為,這裡面有一個非常關鍵的道德底線的問題。作為正常的人,我們都有在危險面前躲避、自救、逃生的本能。但是,作為已經走過了蠻荒野蠻時代的人類,已經約定了一些道德準則,這些準則往往在大難臨頭的時候才能檢驗出一些人的道德底線究竟設置在一個怎樣的高度。在災難發生的時候,具有不同道德底線的人會有不同的行為。很多事故,大家聲討的是一些負責人的疏於管理、掉以輕心、草菅人命之類的行為,但這時的聲討聲中往往是義憤多於痛心,呼籲從嚴管理的要求也會加強。克拉瑪依火災也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但是,在火災現場的那些領導們的表現,真實地嚴重地傷害了那些死傷孩子的親屬,傷害了大多數善良人們的道德底線,使得這些年來很多人難以釋懷。

我用不同的組合方式在網上搜索「克拉瑪依」、「領導」、「火災」、「懷念」、「恥辱」等詞彙,關於克拉瑪依火災事故,最多的還是人們以各種方式表達的痛心、無奈、憤怒等關乎情操、關乎良心、關乎領導行為模式的表達。很多人是在基本不瞭解事故概況的情況下發表的感言,也純粹是借題發揮式的發洩。一些稍微理智些的人試圖勸慰那些以「說髒話」、「說狠話」來表達情感的人理智一些,但往往遭到的是謾罵和詛咒。為什麼?為什麼?

儘管不少的責任人已經獲刑,儘管不少的人已經丟官,但是,我以為:克拉瑪依有關方面以及更高層次的組織在這件事情上一直沒有以真誠的方式和態度對死難者的家屬,對全國的老百姓說一聲「對不起」,可能是大家心裏的憋悶一直沒有地方排解的原因。一級政府,一方官員,僅僅學會在台上享受百姓的頂禮膜拜和歡呼是不夠的,僅僅會說忠誠於人民為人民服務也是不夠的。災難發生了,這裡的人民心裏留下了很深的傷痛,這些傷痛需要真心地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去化解。這些真實的行動不僅僅是給他們大量的撫慰金,也不是讓他們不再生活在那片會刺激他們神經的地方。據我所知,這些年來,新疆石油管理局已經為那些死了孩子死了大人的家庭以及嚴重致殘的孩子們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也承諾了長期的扶助措施,但是為什麼這些家庭一旦說到此事還是那樣的咬牙切齒,還是那樣的不可自制?還是那樣的悲涼?

前些天我終於在時隔12年之後給當年去克拉瑪依採訪時認識的朋友打了電話,請他們對我博客裡描述的細節進行甄別。我是真誠地,也是負責任地,我不希望從我這裡出去的信息有「硬傷」,特別是一些關係到人物的情節,這是我這些年做記者的底線。畢竟已經過去12年了,我當時的很多採訪由於現場各種因素的干擾,採訪筆記沒辦法十分的詳細,個別字跡也很潦草,當時在採訪本上作的一些符號現在竟然回憶不起來是什麼意思了。還有一個原因,在那麼短的時間裏,在城區面積20多平方公里的克拉瑪依,我們的採訪其實是一直有人「關照」的,一些失去了孩子或伴侶的人,一些知道情況的人,由於擔心未來的日子裡還將在這個單位工作,無奈地回絕了我們的採訪請求。加之我們當時也沒有想到節目會不准許播出,沒有想到這件事情後來當地政府會以那樣遮掩的方式處理,所以,我後悔沒有採訪更多的人,後悔當年的資料沒有全部保存下來……

那天的幾次通話裡,已經是一定官階的還在克拉瑪依的朋友幫我糾正了幾個細節,交談中他問我:我們這裡都在淡化處理這件事情,為什麼你們還揪住不放啊?朋友的這句話讓我心裏難過了一陣子,甚至不知該怎樣回答他。

是啊,生存是我們每一個老百姓都要面對的事情。老話說:站著說話不腰疼。我感覺,我可能就是屬於那種「不腰疼」的人。生存,大家都要生存,我在北京也要生存。混了這麼多年,13年前在軍營就是副團職中校了,在北京,在中央電視台這個名利場裡,我竟然沒有混到一官半職,竟然沒有自己的「交椅」需要捍衛,竟然沒有一點政治頭腦地說些領導們不愛聽的話,竟然守著一堆老掉牙的故事昏天黑地地翻騰……不識時務啊!!!

我們這個民族,就是因為識時務的人太多了,才搞成今天的這副模樣。

我們這個國家,就是因為識時務的人太多了,才會是今天的一副景象。

不發牢騷了,這些年我就是因為牢騷話太多才混成今天這種倒霉樣的。呵呵。不管怎樣,我還是以為:目前應該把這件事情幹完。

接著講述的我知道的克拉瑪依火災的故事,要從一位我當年認為「還不錯」的領導講起。我從來就不是一個一看見領導就張嘴罵人的傢伙,我也有很多官位很高的朋友和老上級。但是,我尊敬他們,大凡不是因為級別高,而是因為我喜歡他們作為人與我交往時我看到的他們的品格。


上面的圖片是我們1994年12月24日採訪謝志強的情景。謝志強以前就是新疆石油管理局的黨委書記,已經被調任塔里木油田總指揮。12.8友誼館特大火災事故發生以後,由於當時的領導們在火災發生時的行為在當地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克拉瑪依局面十分危險,新疆自治區緊急將曾經在這裡工作過30多年的謝志強調回克拉瑪依主持工作,再次擔任新疆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並兼任克拉瑪依市黨委書記。當時擔任著石油管理局書記兼市委書記的唐健被自行停職。我們是 12月21號到達克拉瑪依,謝志強12月22日到任,知道我們在這裡採訪,謝志強批評了原來領導們給我們設置的「關照」措施,給下面下達的新指示是:只要是法律允許的,焦點訪談記者哪裏都可以去。12月24日一大早,他就在辦公室等候我們。採訪中,謝書記十分沉痛,他說:現在克拉瑪依的大部份領導都是我在這裡任職的時候成長起來的,很多人的提拔我是說過好話的。但是,我沒有想到,我竟然提拔了這樣一批在危難發生時不顧學生,不顧小朋友,卻只顧自己逃命的人。他們不是不稱職,而是做人不合格,連起碼的做人的良知都沒有。我很痛心,這些人給我們黨和政府的臉上抹了黑,我要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


正在接受我採訪的是1994年克拉瑪依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在我的採訪本上,記錄他姓名的地方被水洇了一坨,我怎樣也分辨不出上面的字跡了。12年了,我沒辦法回憶起他的姓名。根據克拉瑪依政府網站提供的信息,1994年3月——1995年10月,在克拉瑪依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第五屆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檢察長名子都叫劉基坤,這個階段正是克拉瑪依火災事故及檢察院調查橫跨的時間段,那麼,這位檢察長的姓名應該是劉基坤,錄像帶上記錄的他的口音好像是湖南人。

以下粗體字是公訴書的主要內容:
1994年12月10日克拉瑪依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阿不來提?卡德爾等14名被告人分別以重大責任事故罪、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995年5月30日向克拉瑪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認定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實如下:
  
  1994年12月7日下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委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評估驗收團到克拉瑪依市檢查工作。12月8日18時由克拉瑪依市教委、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訓中心組織在文化藝術中心友誼館舉辦專場文藝匯報演出。全市7所中學、8所小學的教師、學生及有關領導共796人參加。演出至18時20分左右,舞台正中偏後北側上方倒數第二道光柱燈(1000W)烤燃紗幕起火。火災發生後,由於電工被派出差,火情沒有及時處理,迅速蔓延至劇廳,火勢越來越猛,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而通往劇場的七個安全門,僅開一個。演出現場的組織者趙蘭秀、方天錄不積極組織指揮疏散,火災現場秩序大亂。致使323人死亡,13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800餘萬元。
  立案偵查證實這起特大火災的發生是由於上述被告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
  被告人阿不來提?卡德爾身為友誼館副主任,在主管行政業務工作中,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消防部門的三次防火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問題不加整改;對舞台幕布曾發生過的火災險情,沒有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卡德爾明知12月8日有演出活動,還將電工派外出差;演出現場7個安全門僅開一個。火災發生後沒積極採取措施組織疏散搶救,是這次重大責任事故的主要直接責任者。
  被告人陳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劉竹英作為友誼館服務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演出期間,陳惠君、努斯拉提未在場內巡迴檢查。火災發生後,不履行應盡的職責,及時打開安全門,而是一起逃出館外。被告人劉竹英脫崗外出。以上三名被告人是造成事故慘重傷亡後果的直接責任者。
  被告人蔡兆鋒,不重視安全工作,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友誼館存在的不安全隱患不加整改,不制定應急防範措施,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孫勇、趙忠錚,身為文化藝術中心領導,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對友誼館存在的不安全隱患,不督促檢查予以消除,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岳霖,分管文化藝術中心的工作,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明知友誼館存在不安全隱患,未要求檢查整改,未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火災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被告人趙蘭秀、方天錄系迎接「兩基」評估驗收工作及演出現場的主要領導人,發生火情時,沒有組織和指揮疏散,對事故傷亡後果負有直接責任。
  被告人唐健、況麗、朱明龍、趙征是此次演出活動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況、朱在發生火災時,未組織疏散學生,而只顧自己逃生,對嚴重傷亡後果負有直接責任。

截至目前,我在網上還沒有搜索到別人提供的克拉瑪依事故責任人的圖片,在今天,我把我掌握的資料公開在這裡。


上圖是起訴書中提到的友誼館服務組組長陳慧君,以重大事故責任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鏡頭前的陳慧君當時39歲。


上圖是起訴書中提到的友誼館服務員努斯拉提.玉素普江,43歲。以重大事故責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圖是起訴書中提到的友誼館服務員劉竹英,46歲。以重大事故責任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上圖為起訴書提到的新疆石油管理局總工會文化藝術中心友誼館主任兼指導員蔡兆鋒,58歲。以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上圖為新疆石油管理局總工會文化藝術中心主任孫勇,35歲。採訪結束後,送他們回監房的途中,我遞給他一支香煙並給他點著,他連聲說謝謝。我問他:感覺到冤枉嗎?本來是歌唱演員的孫勇說:說起來好像我們是替罪羊,但是想想那些死去的孩子,我覺得不冤,就是殺我的頭我都覺得不過分。說到這裡,他很激動。他還說:確實太慘了。我當時在前廳樓上的辦公室,不在禮堂裡面。聽到聲音就往下跑,但是根本進不到禮堂裡面去。我當時的反應是完了,這要死多少人啊?當時場面很混亂,沒有人組織,也沒辦法組織。你想想,現在大部份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一下子死了那麼多孩子,人家家長還不得瘋了?我有責任,絕對有責任,這一點我絕對不推托。要是早一點把那幾盞燈取下來就好了。晚了,說啥也晚了……孫勇後來以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圖為新疆石油管理局總工會文化藝術中心教導員趙忠錚,45歲。以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上圖為新疆石油管理局總工會副主席岳霖,41歲。以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我於1994年12月24日在克拉瑪依看守所採訪的資料裡沒有起訴書中提到的第一個人:友誼館59歲的副主任阿不來提?卡德爾。據檢察長說,此人當時被燒傷,正在治療,還未羈押到看守所。


與友誼館的管理有關係的責任者上面基本說完了,現在該說說領導們了。在我前面的帖子裡這個人可能大家已經認識了,他就是當時在現場參加活動的最高領導之一,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長方天錄,時年60歲。方天錄被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公訴書裡提到的克拉瑪依市54歲的副市長趙蘭秀是我採訪此次事故中最疑惑的一個人。據了解,她在大火中被嚴重燒傷,可能是當地傷勢最嚴重的領導了,據說是在搶救人員進入火場後被抬出現場的。她分管教育,按照現在慣用的政府領導配置體系,她應該是「無知少女」系列。所謂的「無知少女」,是現在我國各級政府裡都必須要有的成分,是無黨派、知識份子、少數民族、婦女這四個界別的代表。網上有一些關於趙蘭秀的文字記錄,看了也讓人很不好受,因為她是帶著傷被帶上審判席的。我目前沒有經過確認的趙蘭秀的圖片,從大火發生前的圖像資料裡,在第一排就座的有兩個女性,一個是況麗,一個就是上面圖片裡的這個女人。趙蘭秀和方天錄是當天在現場的兩個級別最高的當地領導,按照慣例應該坐在中間。所以我判斷畫面裡這位穿著淺色上衣的中年婦女,應該就是趙蘭秀。趙蘭秀被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這張有些不忍一睹的圖片是1994年12月24日我們在克拉瑪依石油管理局總醫院拍攝的,一臉傷疤的人是公訴書裡提到的的克拉瑪依教委副主任唐健,54 歲。唐健告訴我,當時他看到大火燒起來,就組織大家疏散,但是火太大,沒有多久他就支撐不住了,只好趕快離開。我問他是從哪裏跑出來的,他說是從北側中間的門跑到了迴廊裡,然後跑到前廳出來的。當時沒有電了,煙也很濃很嗆人,能聽到很多人呼喊的聲音。
唐健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這是我的資料裡況麗的另一種神態。這個人的心理基礎十分穩定,輕易不會走進我問題的實質。我問她:你有孩子嗎?她點頭。我問她:如果自己的孩子在裡面你會怎樣呢?她低頭不語。我又問她:這些年表揚過別人的見義勇為嗎?她還是無語。我問:以前經歷過類似的事情嗎?她說:沒有,當時很害怕。我問:你還能回憶起當時是怎麼跑出來的嗎?她,低頭,不語。很久沒有抬頭。
我的評價是:這是個多麼聰明的人啊?又是個多麼自愛的的人啊?她的聰明表現在絕不多說話,自愛表現在不往自己身上包攬不相干的東西。對於一個四十歲的女人來說,地級市的教委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我認為是個不低的位置了,但我能感覺到這個女人進步的慾望很強,心裏還有更大的期望。一般來講,對自己很自愛的人,在危機發生時都會選擇很好的自保措施。聰明的人,一般不會在危難時刻迅速煥發責任感、使命感之類的虛無飄渺的精神火花。網上有一些文字說況麗在事後曾經對記者之類的人有聲有色地講述自己怎樣機敏怎樣果斷地逃進女廁所,我不能相信這樣的描述。因為,我不認為她連這點起碼的尊嚴都沒有。在我們的鏡頭前,她還是很有修養的嘛。
況麗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按照1994年12月10日就被羈押的日子算起,1998年年底她應該就刑滿釋放了。網上的消息說趙蘭秀證實況麗後來在克拉瑪依開了一家保險公司,還重新加入了神聖的黨組織。這個消息我感覺很搞笑。她的權力夢幻還要重新來過嗎?算起來她現在也是52歲的人了,比徐娘還要老些吧?
真心地祝願她順風順水,那樣,我們的世界會更加精彩的。


上圖是公訴書中提到的克拉瑪依市教委普教科科長朱明龍,52歲。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07年1月3日凌晨2:15了,暫時到此吧。還有後續。


上圖是公訴書中提到的克拉瑪依市教委普教科副科長趙征,44歲。因玩忽職守罪被免予刑事處分。(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轉自互聯網論壇﹐未經本站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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