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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单 警将被追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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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朱俊彦/台中报导〕台中市警三分局员警林欣恒被指任职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期间,曾对一名有机车驾照的陈姓女子开出无照驾驶罚单,且涉嫌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抗告时作伪证,林员昨天强调,他一切依法处理,并对当事人的指控深感遗憾。

至于将有照误为无照,警方说,是因电脑资料错误才让林员以为当事人无照驾驶而开罚单。

被罚不服 加开无照驾驶

有媒体刊载,去年7月17日清晨5时04分许,陈姓女骑女骑车行经北市新生南路三段98巷口,交通号志正好绿灯变黄灯,这时正在对向台大校门口的台北市警大安分局罗斯福路派出所警员林欣恒等人,认为陈女闯红灯,马上掉头回转,陈因辩称未闯红灯,被警方带回警局,且明明有驾照的她,被多开一张无照驾驶罚单,且警方还误将她的性别写成“男”,陈女不服,向交通法庭声明异议,台北地院撤销无照驾驶罚单,维持闯红灯罚单裁罚。

明明有照 驾驶声明异议

陈女再向高等法院抗告,高院认为林员是在事后径行举发无照驾驶,一审时涉嫌说假话、作伪证,因此撤销一审驳回陈女闯红灯异议案,发回重新调查,并要求连带调查开单警察林欣恒是否涉及伪文、伪证两项罪嫌。

林欣恒昨日特别在台中市警三分局召开记者会澄清,他表示,对于法院判决结果及当事人的指控,感到莫名其妙。

警方说明 应是电脑误导

林员说, 当事人因闯红灯被拦下时,态度相当不配合,也拒绝出示驾照等个人证件,只说她就是车主且告知姓名及住址,他随即以无线电向值班人员查询确认车主与驾驶人所告知资料吻合,并经值班人员电脑查询后回答“查无陈女的驾照资料”,才当场开出闯红灯及无照驾车罚单,证明绝无当事人所指控,带回警局调查再另开无照罚单情事,一切是因电脑里的资料错误,才会对无照部分开罚,整个过程均依法行政。

他还说,今年3月他接获台北地院通知为该违规案件出庭作证,法院只传他作证而未传当时值班及同网巡逻人员,其后高院抗告庭更仅传陈女出庭,未传唤警方人员出庭说明,最后只以一方说词论定,对高院未让执勤员警到庭说明而据以裁定,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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