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大伪劣药品举报人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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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我是浙江省杭州市人,是浙江省最大的伪劣药品举报人。我叫周欢喜,我是1985年进入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效公司工作。工作了十七年,目睹了公司的造假、偷税、漏税、还帮助别人造假药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出于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维护争议,特冒着生命危险于2001年11月18日向省、市药监局和市税务局反映情况。2001年11月29日,我被公司在没有任何手续下,也未经工会代表大会,枉法对我做出下岗处理。我在岗位尽职尽责,无任何不良记录。而澳医保灵药业公司却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生命健康不顾,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保灵孕宝口服液”近十年,从中牟利5亿元多。2002年9月10日因我举报事实,公司被查封,领导被免职。

在没处罚前,市委领导知道我是举报人,就勾结公司总经理和药监局连同公安,以公安的9份虚假伪造笔录。于2002年10月14日将我抓起,于2002年10月25日将我逮捕[见 杭州市委书记于辉达袒护造假 举报者服刑]。因为举报事实,公司被税务局罚款170多万,被药监局罚款近200万。而事实上,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处罚1000万。

我被莫须有的罪名含冤入狱达3年多,吃尽了苦头,身心遭受重创,备受煎熬。吃的是像猪食一样的东西,每天15小时的劳动压得我喘不上气来,这种非人的折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难道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还要制造这种冤狱吗?难道我举报有罪吗?中国是法制社会,这样的判决有没有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呢?法制是说说而已吗?还是应该切实地去指向呢?难道权利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我在关押期间,2002年11月浙江省药监局撤销了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浙卫药健字(1996)第1431号“保灵孕宝口服液”的批准文号,但该公司在杭州市委的保护下继续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并于2003年6月份在河南卫视足足做了一个月的虚假广告。销售伪劣药品长达20个月,非法所得2000多万,继续坑害全国消费者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此外,公司被查封期间,仍然通过了国家药监局EMP的认证。

我于2005年11月13日出狱了,我看到了当时陷害我入狱的9份虚假笔录,以及市检察院的批复和法院的起诉书。铁证如山,很多证据证明了我是被陷害的。我是举报人,他们在报复、陷害我。着急把我打入牢里,无法举报。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国家药监局说我反映的情况已经过了时效期,所有的发票、证明都没有用,说什么也查不到。而犯罪份子却仍然逍遥法外。公司仍在用被撤销的批准文号的包装盒,继续生产“保灵孕宝口服液”。

从2005年12月份开始,我的冤情和举报材料想浙江省的有关机关和媒体反映都没有结果。于是我2006年7月来到北京上访,到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全国人大、国务院信访办、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还有《法制报》《中国消费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人民日报》《青年日报》中国发改委 新华社等机关和媒体单位,但都没有结果。我真的很伤心,我举报事实。中国是法制社会,难道就没有给我平反昭雪的地方吗?难道造假公司还要继续坑害消费者吗?难道就惩治不了造假公司吗?就没人敢管吗?

我紧急呼吁:公司的国家药监局EMP的认证要2007年7月到期,请依法收回违法 公司的EMP认证吧!追究公司经理钟海荣的刑事责任。

请国内外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认识帮帮我吧!我有全部的证据、材料。我所说 的都是事实。

我的手机号:13067989066







──原载《六四天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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