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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贫富差距 微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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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行政院主计处昨天公布去年我国“家庭所得差距倍数”为六点○一倍,“吉尼系数”则是零点三三九,双双创下六年来新低,显示我国贫富差距略有改善,和其他主要国家相较,台湾贫富差距尚属平均,也低于国际设定的警戒线。

缩小为六点○一倍

主计处公布的家庭所得包括薪资所得、营业所得、财产所得、来自政府及私人移转等所得等,以上各项所得收支净额的合计数即为家庭可支配所得,也代表国民实质购买能力;至于国际间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则是以“家庭可支配所得”或“吉尼系数”观察。

根据主计处调查,去年国内家庭平均每户收入一百一十万元,较2005年增加一点六%;扣除非消费支出后,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九十一点三万元,较2005年增加二点一%。

若将家庭可支配所得分成五等分,则去年所得最高二十%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为一八二点七万元,其次依序是一零七点四万元、七十九点五万元、五十六点五万元及三十点四万元;和2005年相较,则以次高所得组可支配所得增加二点九一%,成长幅度较大,其次是最低所得组成长二点二一%。

主因就业情况好转

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表示,去年可支配所得最高二十%与最低二十%家庭的所得差距倍数是六点○一倍,是六年来新低,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就业情况明显改善,去年就业人数增加十六点九万人,低所得家庭每户就业人数更增加零点○三人,受雇报酬增加三点三%,超过高所得家庭的一点二%,薪资所得差距缩小。

第二个原因则归功于社会福利政策,政府每年编列社福预算一千多亿元、社会保险预算一千五百多亿元,多数流到低收入家庭,去年所得差距倍数因此缩小一点三倍,加上税负缩小所得差距零点一五倍,两者合计缩减所得差距一点四五倍,略高于2005年的一点四一倍。

低于国际警戒线

主计处表示,各国官方公布的家庭所得内涵与调查范围不一致,由于统计基础不同,各国的贫富差距很难进行精确的比较;不过,以现有数据来看,我国家庭所得的贫富差距尚属平均,例如,吉尼系数愈大表示所得分配不均等的程度愈高,台湾历年来吉尼系数均维持在零点三五以下,低于国际设定的零点四警戒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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