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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首度成立对外经贸法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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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台北二十六日电)透过跨部会协调、合作,台湾终于克服人事制度限制,在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架构下,正式成立第一个对外经贸法律团队,无论对维护台湾经贸利益,及提升参与双边、多边贸易谈判,都具有重大意义。

经贸谈判代表办公室总谈判代表邓振中今天证实,新成立的经贸法律小组下周起开始运作,初期将从多边及双边层面,准备因应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潜在贸易诉讼及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法律问题。

除了制定、执行国际贸易规范外,WTO的最大权威就是来自贸易争端解决机制(DSB),但这也是台湾入会五年多来较弱的区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经贸官僚系统缺乏专业法律人才,也没有吸收、培养人才的制度。

经贸高层官员也都了解此一缺憾,但囿于现行人事制度,一直未能有效解决,直到前任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及现任副院长邱义仁主导协调,向法务部借将,才突破瓶颈。

谈判代表办公室的法律团队将由陈正祺担任代表,借调检察官林良蓉及周怀廉,再配合三位年轻法律硕士。邓振中表示,林良蓉及周怀廉本身就有深厚国际贸易法学素养,未来将更借重他们的法律诉讼经验与技巧。

但邓振中也承认,目前一切只是开端,面对未来艰钜任务与挑战,还需要很大的努力。

台湾是第十六大贸易国,但入会五年多来,从未真正进入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只限于以“第三国”身份参与DSB。经贸官员表示,确实有几件贸易纠纷可以诉诸DSB,但在考虑本身的法律人才与能力,而决定暂时回避贸易官司。

反观先进或新兴开发中国家,无论韩国、印度、巴西,甚至中国早就积极培养法律专才,现在都已是身经百战。

诉诸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本身既是目的,也是贸易手段,在咨商、谈判过程中,缺乏法律能力的一方,必然希望避免进入DSB程序,而更容易倾向妥协、让步,因此,在建构贸易法律能力后,台湾面对纠纷时,将可更积极、有效维护贸易利益。

除了争端解决外,无论双边及多边谈判也都迫切需要大量法律人才,如目前的杜哈回合谈判,在确定谈判模式的关键数据后,协定的拟定、修正都是高度法律行为,对台湾全面提升WTO及相关谈判的参与层次,充分法律人才是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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