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玉:“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值得探索

于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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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讯】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对它的解释有个经典的提法,叫做“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其实,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这个经典的提法是颇值得探索的。

笔者虽然阅读了很多马列经典著作,但至今尚未看到马列经典著作上有这个经典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参加改组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是无产阶级的第一个政党,在组织上它是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所构成,而各级委员会均由选举产生。恩格斯在阐述“同盟”历史的时候说:“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就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96页)但从来没提出过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原来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而列宁与马克思恩格斯不同的地方在于,虽然也重视民主,但却比较强调集中。但列宁却从来没有说过“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其实,追根究底,这一提法是中国共产党首先提出来的。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首次将民主集中制解释为“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以后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都沿用了这个提法,只不过把后一句改为“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然而,民主集中制,按照它的本义,就是“民主的”集中制,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制,是自下而上的自觉和自然的集中。因此,是很“不二五眼的”。如若实行得好,是不难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但从历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发生的事实来看,这个好制度如果运用得不好,就容易变成家长制。或者说,在一些“一把手”心里,这个制度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按照“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表述,这“相结合”无疑是一个更高层次的命题,其前提之一便是对集中这一基础命题的认知。照上所说,集中须以民主为基础,但这个基础还有一个基础,即如何实现组织内的民主。倘若民主基础的基础缺乏制度性保障,那么,实际操作起来,就没有真正的“民主”,而只有异化了的“集中”了。

所以,把民主集中制说成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把它看作一方面是“民主”,另一方面又看作是“集中”,是“民主”与“集中”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因而,既可以用“民主”来做“集中”的“基础”,又可以用“集中”来作“基础”的“基础”,说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还必须说“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不仅是不科学的,而且在指导实践过程中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屡见不鲜的。

其实,所谓“民主”,即为多数人作出决定的过程;而“集中”则是多数人作出决定过程的最终结果。换句话说,所谓“民主”,即是“集中”的“十月怀胎”;所谓“集中”,即是民主的“一朝分娩”。由此可见,“集中”不过是民主链条上的最后的一个环节,哪里是什么脱离“民主”之外又凌驾于“民主”之上的“指导”呢?

诚然,“民主”也需要“指导”,但这决不是什么“集中”,而是与“民主”相关的包括宪法和党章在内的法律和法规。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倒意味着在“民主”之外还有一个“集中”,而且它比“民主”还高明,因而它有资格来充当“民主”的“指导”。如果说“民主”需要由另外一个“集中”来“指导”的话,那么,这里首先就有一个问题:这个“集中”到底指的是什么呢?笔者回顾多次参加本单位选举本单位“一把手”的“办法”和实施的历史时,便找到了它的现实的原型。那就是组织部门在选举前就把“一把手”给送来了,届时召开选举会时,被送来的“一把手”当然被指定为唯一的候选人,大家投票通过就是了。除了这种压根儿就违背“民主”本义的所谓的“民主选举”,人们还能找到别样的所谓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吗?

强调“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另一个理论根据则是,“集中就是集中正确的意见”。那么究竟由谁来判断正确与错误并进行集中呢?当然是主持会议(或议事)的“一把手”了。只要“一把手”说“公鸡能下蛋”、“沙锅能捣蒜”,最后“集中”起来的除了“亲眼见”、“砸不烂”外,难道说还能有其他什么吗?1959年7、8月召开的“庐山会议”、196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等,难道说不是这样“集中”所谓的“正确的意见”的最佳例证吗?而广泛流传于官场和民间的“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把手、四把手……只有服从真理、学习真理和贯彻真理”的民谣不也从另一视角揭示事实,说明同样的道理吗?

基于以上简短分析,不难看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说法,表面看起来好像很辩证,实质上由于它否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过程”,因而在政治生活中,它已经不止一次地嬗变成“家长制”的“通行证”,“一言堂”的“保护伞”。自它出世以来,鲜给民主带来快乐、荣耀和自豪。相反,它接来多冤假错案和灾难啊!痛定思痛,我们不能再吃一百个豆不嫌腥,还死死地搂住这不合时宜的观念不放,用以指导实践。为了避免接二连三的冤假错案和灾难的重新上演,笔者以为今后不宜再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因为历史事实一再证明,它既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发展,也无益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

2004年7月12日下午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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