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9日讯】“森豪公寓系列骗贷案”,于前日一审宣判。参与放贷造成银行损失的中行职员被判刑。两名负责审核贷款者资质的律师也获刑。
据《新京报》报导,50岁的中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被判5年有期徒刑;36岁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长尚进,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28岁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员张笑非,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据悉,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间,徐维联、尚进、张笑非担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贷款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审批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森豪公寓”项目及华庆时代投资集团开发的“华庆公寓”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过程中,先后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亿余元,造成中行贷款本金损失6.6亿余元。
去年法院审理此案时,三人均否认失职,以银行管理漏洞为由进行辩护。在前日二中院驳回了三人的辩护。@(http://www.dajiyuan.com)
北京森豪公寓骗贷7.5亿 中行三职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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