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经纬(110)横河:城管不可能善执恶法

【大纪元1月28日讯】(希望之声报导)洪薇:1月7日下午湖北省天门市城管局下属的环卫局工作人员到市郊湾坝村倒垃圾,被村民堵在路口,5点20分左右,50多名城管人员赶到现场与村民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这时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正好路过,于是下车用手机拍摄现场的情景,结果被二、三十名城管围攻殴打,当场死亡。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公愤,横河,这种城管人员的野蛮暴行是偶然发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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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我认为城管打人甚至打死人这件事情不是偶然的。因为在这个事件之前,全国各地都有城管每天都在打人行凶,打死人的事情也不鲜见,已经有好几起了。

洪薇:对,这次刚好是一个路人,并不是他的执法对象。

横河:因为城管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你可以分析,就是他在平时对小贩或者是对他们执法的对象,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是使用暴力,而且这种暴力往往是没有必要的。比如说对一个11岁的孩子,他们可以一、二十个人把他抓到车上打昏过去,这种事情一般人做不出来的。

当他们习惯于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是谁都管不了的时候,那么当路人要拍照的时候,他可以对路人也照样行凶,就是变成了一种职业。从他们的行为来看是一种职业打手。你想想看,5分钟就能把一个人打死,而且是二、三十个人一涌而上,如果不是长期训练的话,如果不是经过专业的训练的话,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比如说一般人你叫二、三十个人去打架,打群架,真正敢冲上去的也就是2、3个人,3、4个人而已,很少有这么二、三十个人都敢冲上去,这就是经过长期训练的。比如说你部队里面要是召新兵来训练3个月,上战场的时候撒鸭子的还占多数呢。

所以从他们能够每个人都动手而且这么快就把人打死的话,只有两种人可以做到这一点:一种是受过职业训练的专业人员,可能是军队的特种兵,他不是普通士兵,军队的特种兵,警察里面的特警,可以是做到这一点的;还有就是社会上的职业流氓,专门给人当打手的,这种人才能做到。从全国的情况和从天门这个事件本身来分析的话,我认为这个事情不是偶然的。

洪薇:那您认为天门市城管他敢如此的明目张胆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集体行凶,殴人致死而且短短的5分钟,实在是令人发指!那他们就没有半点的法律意识,不知道这种执法犯法会罪加一等吗?

横河:这个要从城管的来历说起,“城管”它的名字叫“城市管理局”或者叫“城市执法管理局”。中国的这个行政管理,它有“条”和“块”,所谓“条”的话,就是自上而下有一条线的,比如说公安部到省里有公安厅,到城市里面有公安局,这个就叫做条的管理。

“块”就是地方行政,以前能够管城市居民的叫多头管理,就从上向下,一大串的条条,比如说公安系统可以管、工商系统可以管、环卫系统可以管,税务部门可以管。中国80年代的时候,只要是有一点点权力的都发制服、都发大盖帽,所以当时有那么一句话叫做“八个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也就是说一个农民进城,就有会有8 个部门的人来管他,来收他的税、要他的钱。

后来国务院就决定改变这种状态,把城市的执法全部都合并到一个执法部门去,这就是城管的来历。大概在2000年到2001年的时候,在一些重点城市进行了试点,试点以后就推广。在去年、前年的时候,基本上各地都成立了城管,所以这个城管和公安系统和工商系统不一样,它是每个城市自己来管。

每个城市自己管就有一个问题了,就是全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来制约他们,这些人就是只对本市市政府负责。当时在成立城管的时候还有一条规定,就是它上面和市政府中间不再有任何一个部门来管理它们,具体为什么?不清楚,反正就是市政府直接管城管,中间没有人管它了。

这样,城管在长期执法的过程当中,它执的很多都是地方政权的法,比如说规定小商、小贩不能在这里、不能在那里,这个肯定不是中央的规定也不可能是法律的规定,都是自己城市制定的。那么自己城市制定的,让公安部门去执行,让法院或者检察院去执行,它毕竟还有一个写在字面上的法律要遵守的,而这个城管就没有了。

所以城管长期以来就是地方政权的一支别动队,就这么一支队伍,所以长期的打人,甚至包括打死人,我们没有听到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城市对这些人进行过处理的。往往就是旁观者看不过,把照片拍下来或者把这个事件记下来贴到网上去,很快就消掉了,就没有音讯了。

它们这样长期的为非作歹,本身它的建立就缺乏法律基础,又是地方政权,市政府直接管它,等于它们是市政府雇用来管理城市的队伍。所以它们要惹了什么事情,市政府要保它们,或者市政府根本就没人来管它们,因为它们就是一个综合执法,法律上也没人管它。

想想看,这样子打人不是一天、两天能养成的,而且大家都能打人而且打死人若无其事,这就是长期训练。我相信城管不会长期的像军人那样训练,所以它就长期的在 “实战”当中操作,和老百姓发生冲突、打人,这样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之所以能够到今天,它们的直接上司就是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就是市政府的责任。

洪薇:那中共当局它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然而这种暴力执法在中国长期以来已经是被民众深恶痛绝,实际上城管的存在就已经是跟普通的老百姓形成对立的情绪,老百姓对这个又无可奈何。这种来自于基层统治管理单位的所做所为,和这种和谐社会的宗旨,不是很不和谐吗?

横河:这就看是怎么样一个和谐社会了。我们知道在城管成立的时候是现政权还没有完全掌权的时候,所以你看到各地城管成立的时候都有开宗明义的表示是在“三个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管理的。所以三个代表指导下管理的,大家知道三个代表实际上就是给特权阶层以合法地位。

中共这个特权阶层形成以后,所有的法律、所有的政策制定都向这个特权阶层倾斜。现在发展到和谐社会了,但是大家可以看到,这个和谐社会指的应该是中共这个统治集团的和谐,或者还包括一部分城市居民特别是一部分沿海的橱窗城市、样板城市的这些,还不是普通居民,是比较富裕的一些人。

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长期的强调经济建设,所以有相当多的一批人是被排除在社会的发展之外的。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表面的和谐,在讲到和谐社会的时候,往往是把这些人做为不和谐的因素。就是说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没有得到好处的这部分人是做为不和谐的因素,排除在这个和谐社会之外的。所以从执政的党或执政的集团眼光来看的话,排斥这些人、用城管来管这些人,恰恰是为了保持和谐社会。和谐不是对大众的,只对一部分人的。

洪薇:那这一次由于被害人魏文华的地位和社会关系事情闹大了,那天门市委、市政府也介入,城管局长被撤职、纪检组长也被刑拘了,甚至中国的官方媒体也高调的谴责和讨伐这些暴力执法的人。那许多人就在讨论说这个城管人员的素质太低下了,您认为这是问题的关键吗?惩罚天门城管能不能解决问题?

横河:惩罚天门城管、惩罚全国的城管都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为什么要把天门城纪检组组长给抓起来,是因为当时在现场指挥的就是纪检组组长。那么纪检组干什么的?就是中央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在各个部门的,所以他本身就应该管这件事情的。他不但没有管,恰恰的他参与了这件事情。也就是说在中共内部的监察机构完全失去效果了。

因为监察机构所谓纪检,纪检部门和党委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很多情况下,纪检和党委是分开来的,在分开的情况下,都不能够监督了。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在当时设立城管的初衷就是一个“管”,就是通过城管来把这些人管起来。这种“管”的思维方式就是把民众作为敌人,管理本身它不是一个服务的概念,而是一种对立的概念,所以惩罚城管肯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洪薇:那有人说,今天的城管已经发展成为了第三种武装,那您怎么看这种说法呢?

横河:这种说法是网上有很多人说。第一武装指的是军队;第二武装是武警,大家知道军队和武警是属于中央军委指挥的,是从上到下一条线,要动用军队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当然现在地方权力很大了,随便就可以动用武警;但是相对来说,因为它受了中央军委的控制,所以有的时候还稍微难动一些。

洪薇:实际上武警部队这些年也是发展壮大得非常快,它有了150万的军队了,那实际上武警它的对象好像也是对内起作用了,是不是这样子?那为什么再又会再多一个城管?

横河:武警基本上是属于公安系统的。武警最早的时候是属于军队系统的,后来邓小平搞裁军,就把裁下来的部队转成了武警。现在武警是归中央军委和公安部双重指挥,它是属于那种条的领导。条的领导地方政权不是很容易动用。

城管现在是归各个城市来管理的,基本上它没有横向的关系也没有纵向的关系,所以每个城市是独立的城管,这样的话,每个城市的市政府把城管就看得很重,因为这是它们能够每天动用的一支力量,所以这个第三武装也不是随便讲的。你像现在有一些城市规定,城管已经可以动用装甲车上街巡逻去了。

洪薇:动用装甲车?

横河:动用装甲车,你想想看你是对付谁去的,而且一个城市里面就可以动用这样的武装,所以把它称为第三武装,一点也不为过。其实严格分析起来,这就是中共对人民的战争,只不过不是以中央下来的,而是以各个城市。各个城市在不约而同,没有统一的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况下,都能把城管做为它们地方的武装,都能把城管做为它们欺压当地民众的一支别动队,可想而知整个系统是出了大问题了。

这是一场中共对人民的战争。这一支部队装备确实很精良,您看照片上全戴着钢盔,戴着钢盔上街去,您说谁会朝他开枪,只有他会朝人家开枪。军队别人还说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这个城管几乎天天都在作战。有很多人上街跟着小贩去走一圈,就会看到每天小贩逃城管,天天如此,那真的是一场每天都在打的城市游击战。

洪薇:小贩们经常是把城管比喻成当年的“鬼子进村”了,所以一见到城管就快点跑掉了。

横河:但是这个其实比鬼子进村还要恶的,鬼子进村他不是每天下乡扫荡的。日本人占据的是大城市、铁道线、重要交通线,当地方上有游击队来骚扰他的时候,他才会下乡扫荡去,无缘无故他不下乡扫荡的。只要他能够维持他的交通线,维持他的战线,他就不会去扫荡,他好不容易才会下乡一次。而现在城管是什么?城管你不惹他,他来惹你,他真是拼了命的来惹你,而且是天天在你头上,比当年日本鬼子还要厉害。

洪薇:城管他除管这些小商、小贩之外,他还管些什么?

横河:他管的东西就非常多了。就拿天门市所在的武汉市,因为天门是大武汉地区的一个小城市,只有28万人口。就拿这个武汉市,它就包括很多东西了,它就把当时这个环卫…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倒垃圾他也管。

洪薇:这次是环卫局的。

横河:环卫、园林甚至是绿化的这些,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公安的一部分大概7个部门的执法全部合并到他这里,由他们来统一执法。哪里出了事他都要去管,结果又没有人管他,唯一能够管他的是纪检,纪检是什么?纪检是党内监督,这个被共产党宣称最有效的检察机构纪检居然是和他们在一起,一起出去执法的,所以他就没有人管而且他能管的又特别多,这就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他能管的太多,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东西约束他。本来像这种城市里,市长是管城管的,那么市长对谁负责呢?市长是应该对民众负责的,但是在中共这个体制下,市长他只对上负责;只要他能够讨好上面,他这个市长就尽管可以当下去,根本就不会去改变他或者是撤他,而且他还能够往上爬。

所以这个城市管得好不好,完全是看能不能建成一个干净的、漂亮的橱窗城市,能不能让外国人来投资,根本就不管城市里面遭难的民众。比如说建房子拆迁的民众、建水库的时候水库移民,这些他们是不会考虑的。也就是说在城市的建设当中,受这个城市建设而被迫害的,或者是被剥夺权利的这些人,这些人是排除在外的。就像前几天上海市闵行区由于建磁浮铁路…

洪薇:是磁悬浮铁路。

横河:磁悬浮铁路。结果连这个中产阶级…甚至是比较富裕的,因为那个地方的小区都是能买得起房子的,都是受过很好教育的,连这些人自己的权利都不能保护。昨天他们已经开始动手打人了,已经流血了。就是说当这个城市需要建设、需要面子的时候,任何它认为挡道的人,它都会用暴力,城管就是它们的暴力工具。

洪薇:那您认为城管的出现是不是说明中共在统治国家的时候,它的这种统治手段、管理方式是发生了很大的问题,才会要用这种方式来对付老百姓呢?

横河:我觉得方式固然是一个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整个执政的理念。就是说它所做的一些规定,就是城管去管的这些事情都是和人民的利益相冲突的。比如说街上的小商小贩,小商、小贩需要的是规范的问题,比如说规定在这条街上你都可以去。

我记得我们家附近就有一条小街,这条小街全都是这些当地居民或者是那些下岗职工,也有农村来的、也有外地来的办的小摊子卖各种各样的东西。因为他们天天要在这里做生意的,所以他们经营的手段其实是非常守规矩的,而且他们的服务也是非常好的,但是城管就管这些人,动不动就把人摊子掀掉。

那城市管理也可以说你为什么不去登记申请一个执照,你要知道申请执照在美国很容易,办一个公司有个100块钱也办下来了,有的地方只要20、30块钱就办下来了,要申请个执照也非常简单。但在中国大陆,你要去到城管那里去申请一个执照,那你就是一年到头自己干活都不够供养他们的。

就说办各种证的收费非常高,而且还有很多额外的收费,事实上造成了别人没有办法去申请这个执照。城管执行的是共产党和人民对立的这种政策,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要被管的东西。所以我讲要城管规规矩矩的执法的话,实际上是做不到的。

为什么做不到?恶法不可能善执。你这个法是恶的,怎么可能让他心平气和的去执这个恶法,所以他执这个法一定是恶的。这就是为什么城管他总是这样去打人,是因为他所要执的这个法就是让你去暴力的对待对方。

比如说我们前几天讨论的关于早餐的规定。现在早餐如果要是统一规定的话,都让那些大的垄断公司来开这个早餐的话,那么那些小商小贩怎么办?谁来执这个法?小商小贩还要活下去啊!所以他们肯定就要想办法到没有人管的地方去,那么城管就要去抓他们,又是城管来管。

城管要去管的话,一定把那些小商小贩撵的鸡飞狗跳,但是你把他们撵的到处跑,你说怪城管吗?你再往上谁去定了那个早餐的规定呢?所以如果你往上追溯的话,这一系列的责任…城管固然有责任,你当然不能打人、不能打死人。但是谁让他打人的?谁让他打死人的?就是这一系列的政策。

这一系列的政策,每个城市的政策到省里面的政策,落实到“块”的地方的时候都由他来管,他所执的这些恶法,从上到下包括中央往下一层一层的恶法都要城管去执,所以城管最终如果被惩罚的话,他有罪但是他也是个替罪羊。

洪薇︰那像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甚至小商小贩这样的问题,实际上每个国家、每个城市都不可避免的。那其他的国家像美国,他这些问题是怎么去解决、怎么去面对呢?

横河︰记得我在曼哈顿看到很多小商小贩卖早点什么东西,警察不管的,他也有个执照,他也挂个牌子在那个地方,就是说他也申请一个允许的执照。这种执照在美国也很便宜,而且你放心绝对不会有人来敲诈勒索,警察官方绝对不会来敲诈勒索的。

他们这种生存方式很简单的,就是说政府只要规范一下让他们在什么指定的地方去做就行了。另外还有很多街头流浪的,街头流浪的怎么办呢?他有的是用政策。我记得原来我在圣地牙哥的时候,因为南加州那个地方冬天很暖和,而且当时加州对无家可归的人福利条件非常好,那是在15年以前了。

一到冬天很多别的州的流浪汉就全跑到南加州去了,因为那地方又暖和福利又好,而且他也不管你是那里来的,因为无家可归者本来就没有一个固定住址嘛!所以你只要到那里,都可以拿着你的社会保险这类东西,所以他们后来就调整政策,比如说降低无家可归者的福利,失业的人让他们在一定的时间之内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 1/3缩短时间发给他们,2/3用来培训,培训以后给你找3次工作,政府出面帮你找3次工作你不能推,如果推了那么你的福利就全部砍掉了。就像这一类的他通过政策来调整,还有我是没有看到在西方任何一个国家有像这种拚命撵无家可归的人,我没有看到过。

去年我到巴黎去了一次,在巴黎有一个很有名的吃烤牛排的店,那是个非常豪华的区而且路上干净的不得了,就在路边睡了一个满面红光的乞丐而且风度极好,根本没有人管他。就说大部分城市他不会用这种暴力,特别不会用这种公开的暴力来撵走这些无家可归者,因为这样的话,对这些城市本身也许比乞丐在那个城市里面的影响更不好。

所以他们是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帮助这些人受一些最基本的职业培训,然后甚至帮他找工作或者是帮助他们能够开自己的小生意,这都是政府在帮助;而中国大陆正好相反,别人想去自己走一条路的话,政府立刻就不是关闭他这条路,就是他走通这条路以后就到他那里抢劫,所以这和其他国家整个概念是不一样的。

洪薇︰几年前有一个收容制度是在一个叫孙志刚的人被打死了之后取消了,那现在人们又在讨论说是魏文华被打死以后会不会取消城市管理这种制度,您认为取消城管制度有可能吗?

横河︰我觉得取消城管制度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当初在取消收容制度的时候正好就是城管制度在建立的时候。事实上收容制度当中的很多收容的手段后来被城管接管了,也就是说中共他始终需要这么一支别动队,特别地方政权需要这么一支别动队,当收容取消以后,他的很多社会职能就被城管所接收了。

如果说真的事情闹大到要把城管取消的时候,我相信中共有很多机构可以立刻扩展功能,然后来接管城管原来的这些职能,或者就是公安直接出面也可以。他有的是这样的机构,这些机构不可能取消,中共不可能放弃这些别动队的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劳教制度。劳教制度从57年正式出台以后到现在,一个试用、暂行的制度。

洪薇︰用了50年。

横河︰对,暂了50年,到现在这么多人提出来要改,他改不了,为什么呢?因为劳教制度是不需要经过法律审判,就能够剥夺人4年自由;而且在劳教所里面就有死亡指标,打死了他不负责,这样的话就变成中共用来镇压异己、镇压法轮功、镇压其他宗教团体,就是不受他控制的宗教团体的一个法律之外的私人武器。

就像城管一样的,城管也是法律之外的市政府当地政府的一个私人武器,这一类东西他是很不愿意把他取消掉的,如果说城管能取消的话,那么大家就看一看好了,劳教早就应该取消了,为什么没取消?

所以取消不取消并不在于群众的呼吁,而是在于他有没有替代的东西。如果他有替代的东西,他可以把这个取消掉,这样的话又平民愤、又可以照样执行他的这些政策;如果说暂时没有替代的东西,他绝对不会取消。

洪薇︰那就是说实际上这些存在的关键原因,是因为共产党他与人民是对立的这样一种关系,所以他需要这样一些手段的存在来巩固、维护他的统治,是这样吗?

横河︰是的,我认为是这样的。他光用他自己制定的法律手段还不够,因为法律手段毕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这样的话你可以用,民众也可以用,他就觉得不顺手,所以一定要用一些法律之外的,让他用的得心应手的东西,来维护共产党的统治。

所以只要共产党仍然在掌权,像城管、收容制度或者劳教制度,就是连他自己的法律都讲不过去的这一类型行为和这一类的团体、组织或机构,还要继续存在下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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