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民:政法委凌驾公检法之上 法律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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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安徽凤台县年轻女子孙娟因一次普通的民事纠纷,被诬告陷害。诬告方买通司法部门把案件做成一起刑事案,孙娟被冤判7年、赔偿对方32万元。事发后家人不服,但他们表示求告无门;希望通过海外媒体的报导唤醒公检法人员的良知。同时他们也认识到中国的司法是不独立的,因为在其之上有个中共的组织部门——政法委,其扭曲法律,这是中国法律的现状和悲哀。

孙娟的母亲近日表示,她为了女儿多次在当地逐级上访,也在北京上访过,但冤案仍得不到纠正。她说实在没办法了,将去北京天安门喊冤。

民事纠纷变刑事案件

孙娟,女,1983年10月7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其家人提供的申诉材料中显示,2005年底她去看望生病的舅妈,和原告朱丹及其母亲崔凤灵发生纠纷并厮打。对方的父亲朱占杰是退伍军人,他的一个战友是凤台县警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庆奎。他们串通起来通过炮制,诬告孙娟故意伤害,打聋朱丹一只耳朵。因朱家生意经营不好,想借机讹诈孙家32万元。但孙家不服且没有这么多钱。

孙娟因被县警方所做的违法鉴定、人情鉴定迫害,于2006年11月7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至今一直被羁押。2007年3月凤台县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原告耳聋的伤情鉴定,新的鉴定结论是原告的伤和孙娟无关,然而县法院对鉴定结论不予采信,且不说明任何理由。孙娟的母亲胡万侠心急焚如到处奔走为女儿申冤。但是凤台县两级公安机关互踢皮球。将她推来推去,拖延时间。

2007年6月4日一审判孙娟入狱7年。后孙娟不服,上诉至淮南市中级法院,该院做了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7年12月26日是孙娟案发回重审的第一次开庭,安徽凤台为孙娟辩护的胡起航先生指出:孙娟仍被羁押,她被关进看守所已经410多天了。她现在的情况很不好,律师发现她有轻生的念头,她已经绝望了!

经过漫长的等待,案件重审第二次开庭于2008年2月19日下午在凤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在庭审前,该法院的沈姓领导已经放话说,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做出的结论对孙娟有利,足以证明孙娟无罪的鉴定结论无效,理由是“孙娟在北京打工的表哥找人做的鉴定。”此次开庭没有结果。

公检法利益一致 政法委凌驾之上

孙娟的表哥在受访时表示,今年10月24日孙娟案二审开庭,孙娟是带着脚镣、手铐出庭的,这完全是对待一个死刑重犯的方式。审判机关是淮南市中级法院。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审判长为常炎丽,主审法官是肖丽,陪审法官为 刘勇。至今尚未做出判决。

他指出:“案件最关键的是二审,也是终审,之后再申诉希望就非常渺茫了。这个案件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被做成刑事案件,朱占杰贿赂警察、检察官诬告陷害孙娟花了很多钱,他想收回成本,所以一直要我们配合。而且公检法的有关人员就是想把事情搞大,他们从中渔利。”

“中国的公检法说是相互制约、监督,其实都没有,它们都是协调一致的。上级法院一般都维护下级法院的利益,所以二审一般都会维持原判。如果这个案子改判——判孙娟无罪,不但要涉及国家赔偿,还会有很多当事人被追究责任、受牵连,所以他们是不遗余力的要中院维持一审判决——让孙娟受冤,维护他们之间的和谐。”

“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政法委,使法院不可能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尊重程序,案件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审理。对孙娟进行诱供,篡改笔录、迫使她签字、不许律师介入。希望通过海外媒体的报导,能够唤醒他们对法律的尊重。”

孙娟的家人还透露,不管到省里和北京上访时去人大、公安部、检察院法院还是国家信访局,哪里都不受理孙娟案,它们来回忽悠。

记者致电淮南市中院(554-6612038)欲联系孙娟案主审法官肖丽,法院接电者称其不在,也不知其手机号码。该法院院长任寰办公室(554-6612188),无人接电话。记者再拨打淮南市政法委(554-6612201)电话,找书记黄爱华,但几次均无人接电话。

希望海外媒体唤醒人的良知

他还表示,大陆的媒体都不愿意报导这个案件,联系过的媒体记者无奈的表示压力太大而不了了之。他说:“我们也不抱希望幻想,因为大陆媒体本来就是党的喉舌,是党养的狗,是为其唱赞歌的,只能为其涂脂抹粉,怎么可能帮老百姓申冤呢?”

“希望通过海外媒体的报导,唤醒那些公检法人员的良知——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不再按照行政长官意志去办案。中国法律规定法院行事独立审判权,实际是不独立的,因为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政法委,是中共的一个组织,是它在协调,法院很多时候根本不可能是独立的,也不可能处于中立的立场去办案,更不可能去监督政府。反而制造出很多冤假错案,这是中国法律的现状,也是悲哀。”

孙娟冤案回溯

孙鹃的母亲表示,她的二哥也就是孙娟的舅舅从95年开始一直在安徽省凤台县街上做建材生意。乡里的朱占杰退伍转业后在乡里粮站工作。因他在街上很有关系,看做建材生意不错,于是一边做粮油生意,同时也做起了建材生意。因为她二哥是乡下的,所以朱占杰与街上的一些人想把他挤兑走,故经常找茬欺负他。

“05年的12月中旬,我二哥的妻子出了轻微车祸。12月26日,我和女儿孙娟等去看望她,正碰到朱占杰的老婆和他女儿朱丹(本案原告)在辱骂我二哥及二嫂。在这之前朱丹母女已经借故殴打过我二嫂。当看到孙娟和我去二哥的店里看我二嫂,她们以为是我二哥找来了吵架的帮手,就对孙娟和我不堪入耳的辱骂。”

“孙娟和我就上前和她们理论。因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都是女人,都是徒手,双方厮打了不过两分钟。因为朱占杰与派出所有关系,他便恶人先告状,打110报警,而后派出所来人把我和孙娟等人带到派出所问话。”

“双方都没发现什么伤,派出所让我交了2000元的所谓车辆保证金,也没给任何手续,然后就放回去了。我和孙娟第二天回家后,她发现腿上受伤了,便自己去医院做了包扎。”

孙娟母亲说,谁知事情过了3天,朱占杰利用其关系勾结乡派出所把他二哥行政拘留13天,理由是“恶意辱骂他人”。办案的是乡派出所警察张文标,我们认为这明显是不公和滥用职权。

孙娟的舅舅被拘留完毕后,乡派出所告知他,朱丹在医院住院花了2000多元,要他赔钱,让他到派出所里接受“处理”。“我们本来就委屈,而且有病历为证对方所谓的住院,不过是在医院里打葡萄糖装病,所以我们就不愿意赔偿。”孙娟母亲说,为息事宁人,他二哥家退掉了原来租住的门店,躲开朱家。

孙娟母亲表示:“张文标及朱占杰看二哥家不就范,没赔偿朱家,便在事情过去一个月后,朱丹以被孙娟打聋为由住进医院。但是至孙娟在06年11月7日被刑事拘留,公安派出所从来没跟我们说过朱丹耳聋的事情,所以我们很长时间都不知道这个事。”

“再后来朱占杰找到其战友——凤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庆奎,由刘出面办案,找凤台县公安法医、市人民医院医生做违法、虚假鉴定。再由朱占杰买通几个所谓的证人,做朱丹事发前听力“正常”的证言,这样无中生有,进行报复,把案件做成刑事案,并要求孙娟赔偿32万。”

“事成后凤台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就在网上把孙娟列为逃犯,可孙娟一直在家,何来逃犯一说?之后,我们了解到朱占杰花钱及托亲戚关系找凤台县人大一个领导,他多次给检察院施压要求批捕孙娟。其战友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庆奎去做法院的工作,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娟入狱7年,赔偿对方32万元。当时朱占杰放风说他打理法院花了10多万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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