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娩收费案复核驳回 原诉人拟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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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港人68岁男子霍兆荣,因不满香港政府医院向其内地媳妇收取3万9千元分娩费用,进行司法复核,但被高院驳回。霍兆荣认为高院的裁决在法理上犯错,计划提出上诉。

香港居民霍兆荣的27岁儿子霍春华,于2005年与29岁的内地妇人曾利霞结婚。去年曾利霞得悉怀孕,到香港公立医院分娩。不过,根据医管局去年2月1日起修订的产科服务收费政策,曾利霞必须一次过支付最少3.9万元费用,才能在本港公立医院接受产前检查及分娩。

不过,霍兆荣一家以综援过活,无法支付有关收费,社署亦以曾利霞正在申请单程证来港、并未正式成为永久居民为由,拒绝资助曾支付产前检查费用。霍兆荣其后便申请法援,代中度弱智的霍春华提出司法复核,要求高院声明有关收费政策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

落实新收费能减低医院压力

不过,高等法院昨日裁决,判霍兆荣败诉,双方各自缴付堂费。高院判词指出,向非本地孕妇征收分娩费用,目的是避免出现非本地孕妇在急症室分娩的危险情况,阻吓走数现象。落实新收费亦能有效减低医院压力,因此是有确实及急切需要。

判词指,内地人即使嫁给香港居民,都只是访客,不能享有与香港公民同等的待遇,又指非本地孕妇与本地孕妇,遭受不同医疗对待,并不一定构成歧视。

而对于霍兆荣指港人内地孕妇的胎儿是属于港人,可享有本港福利,判词指,接受分娩服务的是媳妇,婴儿并未离开母体,因此不会考虑婴儿的权利。

霍兆荣闻判后在庭外表示,裁决在法理上犯错,计划提出上诉。霍兆荣指出,媳妇来港是家庭团聚,无理由被当成游客,肚内的婴儿也是香港人。禁止国民出世的行为,是犯上严重错误。

而医管局则欢迎裁决,表示会维持现有政策,确保本地孕妇得到妥善和优先的产科服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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