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国菁:为丁菊英鸣不平 致胡锦涛公开信

标签:

【大纪元12月30日讯】
我为上海的丁菊英鸣不平,致胡锦涛公开信

尊敬的胡主席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我衷心的祝愿。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为民谋求福祉。

今天写信给您并非我个人问题,因上海市一名农妇,她叫丁菊英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抓捕刑拘了,我不知道他丈夫告诉我这消息是何用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知道我和他太太同是维权者,而且于今年5月23日共同赶赴四川绵阳抗震救灾作志愿者服务,并得到当地政府对我们一行七人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积极肯定。且颁发了荣誉证书。回到上海后公派的志愿者相继受到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或单位的嘉奖和物资补偿,但是使人匪夷所思的是社会个体自费参加志愿者行列的公民却未得到政府或其它组织的任何关心。相反的却不断的受到来自于上海公安警察方面离奇的关照。

我们一行七人中有四人不同程度的被上海市公安局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过。其中一名被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共四次,另外一名就是前面提到的丁菊英女士年旬六十有余,自抗震救灾回沪后,行政拘留一次,这次以“扰乱社会秩序”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据其家属讲丁菊英女士自维权至今已第六次被上海警方非法拘留了。

据我对丁女士的了解,她是一位非常老实本分,能吃苦耐劳的上海市郊农民,因其丈夫对农机方面有特长,在当地农村大有作为,夫妻二人同心同德,辛勤劳动。在上个世纪90年代拆了祖宅扩建了新宅是得到当地政府依法批准手续齐全并依法取得了证书。但在本世纪初被黑心奸商相中其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将其一家老小驱赶,占为其有,故此丁女士无奈被迫走上了维权不归路。历经千难万险,六次被拘。

这次被刑拘,我为丁女士抱不平。因为今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中国共产党中央政府积极反应,号召全国人民众志成诚,抗震救灾,丁菊英女士在自己遭受苦难之际自我不足情况下,参加由我本人发起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上海市民自发的志愿者服务队奔赴四川灾区不但捐了款,还出了力。这是多么高尚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感情啊……!特别难能可贵值得一提的是,临走的这天她的孙子刚出生才十四天,我们一行七人数她的年龄最长,我们平均年龄都已超过50岁,到了当地灾区出示身份证登记时,当地干部群众无不树起大拇指赞不绝口,在实地义务劳动中她也是干活最卖力的。使所有参加劳动的人无不感动。在几百号参加义务劳动者中我敢肯定的讲她是最年长的一位和年轻人比较她的劳动强度和速度不输给任何人。就是这么一位受人尊敬任劳任怨,满身激情有爱心的老妈妈好大姐,却被上海警察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究其原因确切的讲她有点“不知好歹”到北京去告状,举报与控告了当地政府官商勾结的黑幕,触犯了他们的虎威。

我深知丁女士的事情与我没关系,我自己的事情还没处理好,何况我管了对我没好处。有可能会招来麻烦,但我不得不管。因为今年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她作为我的团队一员非常出色的支持和帮助我完成了去四川的光荣使命,我个人衷心的钦佩她,愿意为她付出。

胡主席您也是一位老人了,我想您肯定理解一位六十多岁老人干一个年轻人的体力活是个不简单的差事,是需要勇气和决心的,在四川的七天七夜里,她的家人不下三次的打电话叫她早点回去。但她始终顾全大局,不掉队坚持要留下来干满七天,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规定,志愿者干满七天可领到一枚小纪念章,按市价仅二元钱,说白了谁也不会为了这么一块小铅章去义务劳动七整天,这完全是一种精神,没有任何物资奖励和报酬而且食宿自理。像丁女士这样忘我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应有的光荣传统美德。她的具体表现正体现了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丁女士这样的优秀公民在当今社会实在难得,少的可怜。在此,我吁请胡主席是否能在百忙当中关心帮助能使丁菊英女士尽早的和家人团圆,如不然,自您按常规收到此信件第二日起,我愿为丁菊英女士在家绝食三天回应对上海警方的违法行为以示抗议。

另外,顺便将我个人近期在上海受到上海市政府信访办警察暴殴一事向您汇报。今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六十周年庆,据此,我突发奇想的想,在这一日上街游行、示威,彰显中国是个民主与法制国家也是讲人权,讲自由负责任的大国。于是在今年12月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举行日为12月10日,按法理审批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批,如不作答复的可视为许可,我12月2日申请,按理审批机关3日收到,8日前作出答复,但非常遗憾,审批机关没有反应。我也就依法举行游行顺理成章,当我按照申请路线徒步走到上海人民广场中央举表语静坐半小时后却招来了上海市公安局治安二支队警员的粗暴干扰,并被拖上警车一顿暴打,关到广场警署下午四点多,期间没有对我作任何的训话或询问笔录,白白关了5个多小时,另送一顿暴打,真活见鬼了,真不敢相信,这就是中国特色,而打人者据然穿着警察制服,我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是生活在大上海大白天,警察公然敢对合法公民大打出手,无所顾忌,我真不知道接下去再怎么写下去,我知道在全国像我这样的事分分秒秒都在发生,比这严重的不知道有多少件,就这点小事根本算不了什么,但对我个人来说,这可能会出人命案的,人命关天,世上最大的事就是人命关天。

胡主席,您是国家主席,我和丁菊英都是您的国家公民,我们的生命健康,人生自由和人权您有责任和义务给予保护,责无旁贷,求您帮帮忙,对上海的警察队伍上上法制课好不好?特别是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还有市长和区长,这些官老爷们怎么能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去伤害人民那?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说心里话,我真的不想听见有人说上海要出现第二个杨佳,要向杨佳学习什么的,我认为,为了避免再度发生杨佳案,唯一应当做的是彻底改造全国公安系统,首先从领导开始,从政法委抓起,政法委一定要讲法律,更应当讲人性化,实实在在,为民谋利。

此 致

敬 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童国菁
2008年12月29日
电 话:021–54488008
手 机:13661517498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293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反对取消法广中文节目全球征签
退党服务中心致信日本首相麻生
中国过渡政府致达赖喇嘛的公开信
写给吴显国等因毒奶粉事件被免职官员的公开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