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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农民售自产干燥产品副产品 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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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七日电)财政部表示,立法院上会期通过营业税法修正案,其中,第八条及第九条修正为农渔民销售其收获、捕获的农林渔牧产物、副产品免税,不以生鲜者为限,以符合嘉惠农民立法意旨;并新增进口肥料免征营业税项目。总统令一月公告修正条文后,行政院已订定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立法院上会期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草案,其中,第八条及第九条修正条文是为落实保护基础农业政策及农民利益。

财政部指出,营业税本来对农渔牧采“身份别”免税,1995年修法时改为依“产品别”免税,变成农渔民只有卖“生鲜产品”才享有免税,卖干燥的副产品要课税。

不过,财政部官员指出,国税局在实务上不易执行。

财政部表示,修正后营业税法第八条及第九条,增订为对“身份别”及“产品别”都可免税,农渔民卖出“自己生产”的产品、副产品都可以免税。

举例来说,香菇、木耳、茶叶、虾米、紫菜、酸菜等,须经过加工后才出售的干燥产品,过去要课5%的营业税,不过,修法过后,自3月1日起,则变为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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