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伟雄 : 浅谈信贷危机

俞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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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从2007年美国房屋市场的泡沫破灭到接下来引发的次级房贷风暴,从而导致现在的信贷危机(credit crunch)。联准会(Federal Reserve)为了避免危机的扩大以及提振市场的信心,借着连续性的降息来溢注市场资金。这危机令人想起美国在1990年代初期因为金融机构倒闭引起的的前一场信贷危机。同时,英国的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也发生了近百年来英国史上的第一次挤兑风波(bank run)。

在现代经济社会,整个商业投资都要靠货币供给来进行,而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会随着金融机构贷放的程度、意愿而受影响。当金融机构觉得市场风声鹤唳,贷放的钱会血本无归,他们就变的很保守,紧缩信用,不愿意轻易借钱给企业做投资或家庭买房子,让条件好的借款者的借款成本增加,甚或是根本借不到钱,那么就会减低投资,从而影响整体的经济运作,这就是信贷危机。

面对这种危机,政府应该用什么样的在政策来面对,引发专家学者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政府不应该介入自由市场经济来拯救(bail out)那些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以及那些因为付不起贷款利息而房屋面临被没收拍卖(foreclosure)的家庭。这一派在主张主要是基于一个经济学原理,即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他们认为如果政府在这时候介入帮助这些损失的金融机构与家庭,会给大家一个印象与预期,认为以后从事任何的投资商业行为,不必太考虑到投资标地或贷放的风险,因为出了事情政府会来救。也就是说,大家会因此忽略风险而草率的进行商业投资行为。

第二种看法则认为政府当然要出面来拯救这些金融机构以及被波及的家庭,不管他们之前的投资商业行为是非理性或短视的投机,政府有责任拯救民众于水火,否则危机会向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从而波及到总体经济的发展。的确,美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1930年代的经济大恐慌,从一开始的信用危机恶化到整个经济的瘫痪。当然,在目前更健全的金融及经济条件下,大恐慌的情况应该不会在美国再次发生。然而,到底哪一派的说法才是正确的呢?

其实上述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对整体社会最合适的政策就介在中间,政府有责任要救,重点是救的标准何在?简单的说,对于有流动性(liquidity)危机的金融机构或家庭,政府应该要救,他们的财务体质还是健全的,只是因为大环境的骤变而一时的周转不灵,如果救了,他们又能够继续维持营运;如果不救,他们的倒闭对整个社会是一种损失。另外一方面,对于有偿债性(solvency)危机的机构或家庭,则不应该救。救了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因为这是一个无底洞。财务不健全,贷放品质极差的金融机构最好让它倒闭,股东及经营者为经营不善自负亏损责任,对于那些根本无法负担高额房贷的家庭,也没有理由帮助他们维持短期不切实际的梦,长痛不如短痛。基本上,美国目前的政策也是基于这样的标准。

所以投资人从事投资行为要理性仔细的分析风险,通常高报酬总是伴随着高风险,也不应该期待有一天房市股市垮了,政府就应该要来救你。赚了报酬是你自己的,同样的,亏了责任也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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