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对新律师法说不 京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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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海南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和海口市公安局,对实施不到10天的新律师法说不——不允律师会见、不告知涉嫌罪名、不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北京律师黎雄兵对此表示,海南这个最大的经济特区,展现给世人的是一个最大的法治盲区。

6月17日,海口当局电话告知黎雄兵及程海律师,他们起诉的被告由看守所变更为海口市公安局。

新律师法实施 海南不理

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律师法,其中第33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凭”三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情况,结束了以往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取得”办案机关批准”的历史。

据悉大陆律师表示,该法被视为化解律师会见难问题这一长期困扰律师办案、侵犯犯罪嫌疑人权益的良药,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广为称道。

北京律师程海近日对记者表示,6月4日,海口市龙华区村民王明辉、林师皇,被当地公安局国保支队刑事拘留。受其家人委托,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6月10日上午9时,程海与黎雄兵律师来到海口市第一看守所,分别要求会见被拘留羁押7天的犯罪嫌疑人王明辉和林师皇。他们给当值警官柯宗俊递上了会见“三证”(律师证、会见函、委托书)。

程海律师说,“他给我们拿出一份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落款日期为6月5日的文件:王明辉、林师皇被列为特殊监管对象,要求办案人员不得泄露消息、单独与王、林两人接触。据此,看守所不让我们会见他们。我们按新律师法据理力争,就向检察院投诉”。

“随后海口市检察院监所管理处的王春辉处长等到场协调,与海口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等方面进一步交涉。

“10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办案警察李宇波向看守所请示后,说这个案件是特殊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有领导指示,不许律师会见。我们说这显然是对抗新律师法,他说没有人通知他新律师法”。

看守所不是法人 公安局作被告

程律师表示,10日下午,他们向海口市公安局投诉,其表示他们不便告知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也没有把拘留通知送给家属。我们又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程律师还透露,转天他们向法院起诉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要求其按律师法第33条规定,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17日他们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要求变更被告。据他们称,看守所不是法人,不能作被告,应该将海口市公安局作为被告。近期律师会将被告的材料调整一下,再起诉海口市公安局。

写文章揭露被抓 电脑被扣押

据黎雄兵律师介绍,王明辉,男,51岁;林师皇,男,28岁,两人均是海口市龙华区自谋生计的普通村民。从法律程序上看,他们被莫名羁押,公安机关讳莫如深,实属一桩神奇谜案!

记者从王明辉和林师皇家人处了解到,6月3日中午,海口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到王、林两人住处搜查,扣押了一批从网络下载打印的文字资料。

《海口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列明的文件有《市委书记任命坐台小姐为海口市龙华区区长》《海口市委书记××贱卖玉沙村500亩地捞25个亿》《海南岛发生惨绝人寰的野蛮大拆迁》等文件材料。

王明辉弟弟对记者说,我家的房屋去年被强拆,情况很恶劣,我哥哥写文章骂贪官,揭露他们的丑陋隐私,海口市公安局认为这是国家秘密,搜查时把他们的电脑都带走了。

记者近日致电海口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李宇波(13086016002),他说,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这个事不归你管,你也不用问。海口市第一看守所(898-68655113)、检察院王春辉处长(13322099305)无人接听电话。公安局纪委符姓警官(0898-31652062)对记者的质询表示,“具体的办案单位是国保支队,他们写了证明过来,其他我就不清楚了”。

黎律师此次海南之行的体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天涯海岛,感觉不是地理上的偏远和游离,倒是法制上的荒芜与朦昧!”(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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